中國大陸多地應屆大學生稱,突然遭上市公司中創新航解除三方協議。受訪學生表示,由於遲遲拿不到解約函,他們無法和新單位簽新的三方協議。這些應屆大學生已錯過「金三銀四」校招季,導致他們找新工作困難重重。

中創新航曾槓上寧德時代,兩家公司對簿公堂,雙方緊張關係。

突然解除三方協議 應屆生錯過「金三銀四」校招季

今年5月末,大陸多地應屆大學畢業生在社交平台表示,去年秋招時向自己提供錄用通知的港股上市公司中創新航,在他們臨近畢業時突然電話通知解除三方協議,解約後賠償他們3000元違約金。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問題。

紅星新聞6月14日報道,遭中創新航通知解約的各地大學生,近期自發組建微信和QQ群,分享自己被突然解約的過程。

面對畢業前夕突然失業的現狀,多名遭中創新航解除三方協議的受訪學生表示,因錯過「金三銀四」校招季,導致他們找新工作困難重重。

所謂「金三銀四」校招季是指,每年的3、4月,在全國各地的春季人才招聘高峰期。

最近剛被中創新航通知解約的楊同學說,「幾乎沒有甚麼徵兆就突然電話通知解約,現在包括HR(人力資源部門)在內,整個公司都聯繫不上,對方只說業務調整所以要解約。」

楊同學即將從遼寧科技大學機械自動化專業畢業。其稱,在去年12月通過校招網申拿到了中創新航的錄用通知,今年1月還收到公司寄來的禮物。

5月初公司電話通知楊同學,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由入職簽約時定好的到企業武漢基地從事工藝工程師崗位,調整為到四川眉山基地從事材料回收。由於每月6100元底薪的待遇不變,楊同學隨即接受了公司的安排。

楊同學說,「公司後來還拉了一個崗位變動的群,裏面有五十多個人,說是為了交代工作內容。」但楊同學發現,5月中旬開始,群內成員無論是在群裏還是私聊詢問關於入職、檔案調動等事情,公司員工都不會有任何回覆。到5月20日左右,楊同學所在的多個微信群突然被公司人力部門的工作人員解散。「我們打電話去問怎麼回事,發現電話已經沒人接了。」

5月23日中午,他突然接到公司HR的電話,「說是因為公司業務變更,所以要解約,每人賠償3000元違約金。」隨後,楊同學便收到公司發來的郵件,要求其填寫銀行帳號,方便後續違約金賠償。

在楊同學與中創新航簽訂的三方協議中寫道:「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解除協議不當或違反本協議條款規定,應承擔相印的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3000元。」

類似的遭遇也發生在王同學身上。26歲的王同學是西安一所高校材料專業的應屆碩士研究生,去年9月通過秋招與中創新航簽訂了三方協議。但5月24日下午,他也接到公司HR的電話稱,因公司業務變更與其解約,賠償違約金3000元。「通知完對方就直接掛電話,完全不回應任何問題,也不做其它進一步的說明。」王同學說。

「現在通知了解約,但還沒收到經濟賠償,公司也還沒發解約函,所以我也沒法和新單位簽新的三方協議。」楊同學說,由於遲遲拿不到解約函,學校無法開出新的三方協議,被解約的學生也無法去找新工作。「我的訴求就是儘快發送解約函,同時給予我們額外的賠償。」

近日,中創新航人事部門一名工作人員對陸媒稱,公司目前已全面停止校招,只招聘社會普通崗位。但對於集中解約應屆生背後的具體原因,該工作人員表示:「只聽說是總部在進行崗位變動,所以出現了解約。」

上述人事部門工作人員還透露,目前,公司內部份一線員工也出現了裁員,一些一線的工程師出現了一定程度的降薪。

河北一所高校教務處的工作人員稱,目前的確有收到部份學生反映被中創新航通知解約的消息。

應屆畢業生與企業簽訂的三方協議,是否享有勞動合同一樣的法律保護權益?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涉事公司的行為是合法的,但是可能有違道德。」

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香稱,三方協議正常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當遵從約定的違約責任進行賠付。「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學生實際經濟損失,且學生能夠舉證證明實際損失更多,可要求公司按實際損失繼續主張差額賠償。」

中創新航被寧德時代告上法庭

中創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總部位於江蘇常州。公司官網介紹,其前身是「天空能源(洛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已建立江蘇、福建、湖北、安徽、廣東等多個產業基地。

該公司自稱是全球領先的動力電池新能源企業,保持全球行業增長率第一名。

界面新聞曾報道,中創新航曾連年虧損,2016年末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重大調整。政策轉向後,能量密度高的三元電池,能獲得更高補貼,因此成為新能源汽車市場的主流。能量密度相對較低的磷酸鐵鋰電池則被邊緣化。中創新航當時的主要產品為磷酸鐵鋰電池。

2019年,江蘇常州金壇區下屬的投融資平台成為中創新航實際控制人,持股70%。中創新航從一家總部位於洛陽的央企子公司變為常州地方國企。

2021年7月,寧德時代一紙訴狀將中創新航告上法庭,狀告後者電池專利侵權。中創新航則予以否認,並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要求判定涉訴寧德時代的專利無效。

2022年,訴訟數次升級。當年5月,寧德時代向法院提出申請,將中創新航五項專利侵權案的索賠額提高至5.1億元,相當於此前的近三倍。

三個月後,寧德時代又追加了一項專利侵權訴訟,再度向中創新航索賠1.3億元。訴訟索賠總額由此上升至6.4億元——這近乎中創新航2021年淨利潤的六倍。

儘管專利訴訟紛紛擾擾,中創新航去年10月仍得以在港交所成功掛牌。

2022年,中創新航蟬聯國內動力電池裝機第三位,緊追寧德時代和比亞迪。其全年的市佔率達6.5%,較2021年提升0.6個百分點;榜首的寧德時代市佔率為48.2%,同比下降了四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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