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時間以來,李怡都被人懷疑是中共間諜,在他的回憶錄裏,他也多次提及曾經為中共調查部搜集台灣與海外文化人的動向,為此曾得到中共安全部門的肯定。他的妻女以「調幹」(幹部調動)名義移居香港,妻子經安排在左派出版社工作,住家也由左派分配。
李怡提到他的直接領導者藍真,藍真之上是香港中共調查部負責人潘靜安,李怡曾被安排訪問北京,並接受中共中央調查部部長羅青長的接見。羅青長是周恩來的秘書,掌管中共秘密情報工作,李怡有此待遇,證明當時他受到重用。這些都是事實,李怡直認不諱。
當他在左派圈子內,從事中共交付的工作,這在當年的政治環境下,是經常發生的事。中共搞秘密工作經驗豐富,隊伍龐大,不同界別不同層次都有大量潛伏人員在長期不間斷做工作,相信李怡只是在編雜誌之餘,隨時匯報一點他認為中共會有興趣的文化界動態。這些動態可能對中共的統戰工作有用,也有可能對具體的人造成某種傷害,這都是在中共體制內發生的,李怡既然在這個體制內,這種事情基本上不可避免。
據陳松齡親口告知,他在《七十年代》工作時,也曾為安全部門向海外人士寫過策反信。
至於《七十年代》與中共決裂後,李怡仍多次往返大陸,有人懷疑他是中共派遣的臥底,藉主編《七十年代》來搜集台港與海外文化界的情報,這一點便缺乏說服力。
說中共為搜集情報,與李怡合演一齣苦肉計,表面雙方決裂,背後是給李怡提供一個平台,方便遊走於港台海外文化圈,這在情理上說不通。李怡借《七十年代》接觸海內外文化人,能取得多少有實質價值的情報?最多也就是文化界某些重要人物的動向,他們舉辦的活動,他們與美英和國民黨的聯繫等等,這些情報對中共的價值,只屬一般性質,起不了甚麼關鍵性的作用。
比起《七十年代》在海外知識界的影響,比起李怡辦這份雜誌對香港民主運動的推動作用,比起這份雜誌對包括我在內的數十萬大陸新移民的啟蒙,與對香港抗爭青年的感化作用,那些所謂情報的價值,只是邊緣性的,無關大局的,只是九牛一毛。
既然李怡辦《七十年代》,對中共根本利益有巨大傷害,相反地,李怡藉辦雜誌的身份掩護去做情報搜集,所得又屬雞毛蒜皮,二者不但不能對衝,其至是蝕本買賣,你以為中共會蠢到如此交關?
李怡大半生與兩岸三地文化人廣泛互動,與眾多知名反共學者與活動家有深入交往,若他是中共特務,也不可能不造成明顯的傷害。我們沒有證據證明存在這些傷害,因此說李怡是中共特務,乃是無中生有。
李怡是中共特務這個污名,會不會是中共自己放出來的呢?大膽假設,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要傷害李怡,沒有比這個污名更好用的了。在人格上謀殺敵人,這是中共慣用的手法,比如污衊許章潤召妓,或在海外民運圈子內製造流言,破壞團結,這都是不需要任何成本的好買賣。除非我們掌握確鑿證據,否則對散布這種流言的人,要提高警惕。
我與李怡沒有私交,來往僅僅限於吃飯閒聊,無權議論他的為人處世,除了不認同他的某些具體觀點之外,唯有那次他被指控抄襲,有損他的正面形象。
那次抄襲事件,就我看到的文本,李怡實在很難擺脫這個污名,令人費解的是,李怡為甚麼要這樣做?以他的文筆與思想,要寫同樣的文章,可說不費吹灰之力,與其抄,不如自己寫,為何李怡要出此下策?
更不該的是,事件被揭露出來,他非但沒有認錯,還振振有詞。我忘記他提出甚麼理由來為自己辯護,不管甚麼理由,都不可能令一次抄襲合理化。問題不是以甚麼理由抄襲,問題是有沒有抄襲,有抄襲就是錯的,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讓抄襲成為理直氣壯的事。
有人說揭露他抄襲的人為人不堪,這也不是為抄襲辯護的理由,錯的就是錯,與誰揭露無關。一個壞人揭露一件壞事,那件事不會變成好事,這是很簡單的情理。
沒有人明白李怡做這件事的動機,或許是一種不良習慣,或許在他文藝青年時代,這種大規模「引用」他人文章(沒有註明出處),不算是一種不名譽的行為。不管如何,這也算是李怡這個不平凡的好人身上,一個不名譽的行為。正如一個人走路,走一走就拐了一腳那樣,他把自己的一生走完了,留下一個不那麼好看的腳印。
讀《失敗者回憶錄》,不時看到一些熟悉的名字,我與其中一些人也有過交往,以後再隨時作一點回應。不管如何,讀這本書,足以了解李怡,也了解這個變動不居的時代。◇(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
( 編者按:本版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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