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被指與任職骨科醫生的丈夫在超市偷取1600元食物,今(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盜竊罪成 ,各判罰款5000元。裁判官指出,控方成功舉證兩人具不誠實意圖且一同犯案。

兩人早前曾自辯稱因在杭州封控措施,擔心身處當地的幼女返港安排,沒有全程專注付款。裁判官梁雅忻指,從閉路電視畫面所見,首被告在自助付款櫃位時已收起手提電話,專注掃瞄貨品,不時有查看螢幕,認為是知道及記得已經掃描哪些貨品。

另外,控方傳召警員證人指兩名被告在警誡下作出招認,包括「啲嘢偷嚟自己食」等。莊慧敏曾指警員向她表示盜竊毋須判監和留案底,故跟隨警員指示承認偷竊,就不用被關進「臭格」,可盡快離開警署。裁判官指,根據兩人的教育程度和職業,沒理由在警方誤導下簽名確認供詞,認為兩被告的口供屬自願。

兩名被告分別為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他們被控於去年4月23日在黃埔AEON偷竊總值1632.8元的10件貨品,包括 1個西瓜、1個蜜瓜、2包布丁、2包藍莓、2包刺身、1包壽司和1包雞,二人否認一項盜竊罪。

案件編號:KCCC 1147/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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