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總行政經理(感染及應急事務)莊慧敏,涉嫌與其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去年在黃埔AEON超市偷刺身、海膽、蜜瓜等食物,價值逾1,600元。九龍城裁判法院今(9日)續審理案件,裁判官梁雅忻裁定本案表證成立,男被告趙名宇自辯指,當日心掛幼女返港的安排,沒有全程專注付款,加上受近視、遠視、老花影響,無特別查看螢幕顯示的付款狀態。

被告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否認一項盜竊罪。案情指兩人去年4月23日,在紅磡黃埔花園青樺苑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包括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一包雞,總值1,632.8港元。

早前辯方反對招認口供和錄影會面呈堂,今裁判官裁定兩者為被告自願作出,批准呈堂,並裁定本案表證成立,趙名宇選擇自辯。

趙稱幼女當時正在杭州唸書,案發前一日與女兒通話,講到當地的疫情封控安排,翌日他與妻子莊慧敏外出吃午飯時,提起上述通話內容,想安排幼女提早返港,並上網搜尋航班資料及本港檢疫安排等。

飯後二人到超級市場購物,趙稱一直「心掛掛」,掃描貨品其間偶爾分心,並無為意妻子在做什麼,重看閉路電視片段才知妻子買了海膽。趙供稱購物時從不留意價錢,案發時亦同樣,加上自己有近視、遠視和老花,影響看螢幕,所以無特別查看螢幕顯示的付款情況。他又強調,自助付款機多名職員經過,自己必定不敢偷竊。

早前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兩名被告購買了23件貨品,但不包括涉案未經付款的10件貨品。兩名被告否認盜竊罪,辯方指不爭議部份貨品未經掃描,但爭議這個行為的意圖,即被告或忘記掃描那些貨品。

案件編號:KCCC114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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