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兩個月本港整體盜竊案錄得3,341宗,較去年同期升37%,其中扒竊(俗稱「打荷包」)升幅近一倍。警方認為有關趨勢與社會復常經濟活動增加有關,又提醒市民賊人多數在店舖門口、商場廁所及球場等地方,趁人不留意下作案。
警方表示,今年1至2月錄得3,341宗盜竊案,較去年同期的2,442宗增加37%;其中扒竊案錄得51宗,升幅達97%;店舖盜竊有1,207宗,升35%;雜項盜竊案的升幅則達46%。而今年首2個月有1,237人因盜竊被捕,亦按年升近三成。
防止罪案科培訓及支援組總督察蔡頴鈺認為,盜竊案上升與市面慢慢復常,社會經濟活動增加有關,盜竊集團藉偷盜「搵快錢」,不排除有更多人鋌而走險犯案。對於店舖盜竊,她說很多店舖在門口放置貨物,建議商家增加人手,加裝具高清攝錄功能的閉路電視並張貼相關告示,以及為貨品加設防盜磁貼。非營業時間的防盜措施則可考慮加設電閘、加裝紅外線感應器等。警方又提醒,盜竊集團成員多在店舖門口、商場廁所及球場等地方出沒,趁人不留意下作案。
另外,警方本月在深水埗以「盜竊罪」和「處理贓物罪」拘捕6人,涉及超過30宗超市、大型連鎖店盜竊案,檢獲1,300件懷疑贓物,價值60萬元。警方表示,疑犯會在社交平台以低於市價三成的價格轉售貨物,提醒市民如有貨物來歷不明且以遠低於市價出售,有可能是贓物,購買可能干犯處理贓物罪,最高判監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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