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16人不認罪,案件今日(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控方證人區諾軒繼續作供。他稱曾收到九龍東第3次協調會議的會議摘要文件,法官李運騰指沒有看見相關文件,區稱自己有「剷機」習慣,幾乎每個月都會刪除手提電話資料,檔案已不存在,只能確認有收過及看過相關文件。

區諾軒昨日作供時提到,九龍東第2次協調會議曾決定不辦「初選」,但其後有人提議應舉行初選,遂召開第3次協調會議。區今表示,公民黨譚文豪、民主黨胡志偉等人都表示支持舉行初選,黃之鋒亦在用作九龍東協調會議聯絡的WhatsApp群組中表示「希望可以促成初選機制順利進行,唔好五區獨欠九東」。

區透露,在九龍東第3次協調會議後,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曾在群組發出一份會議摘要,題為「35+九東final.docx」。法官李運騰指看不到文件,控方表示沒有完整文件,故需區諾軒協助了解內容。法官續指區諾軒是群組成員,手提電話內應有相關附件,區諾軒就稱自己幾乎每月都會「剷機」,檔案已不存在,只能確認有收過及看過相關文件。

控方被質疑問引導性問題

控方其後在庭上展示群組內的對話內容,問區上述文件內是否有「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字句,區確認。何桂藍代表大律師Trevor Beel質疑控方的提問具引導性,法官李運騰隨即表示有同樣的關注,惟其後控方仍再以引導性問題發問,被辯方質疑,法官李運騰及陳慶偉先後提醒控方避免引導性問題。

至於九龍東的第4、第5次會議,區諾軒表示沒有參與,因九龍東已確認會舉行初選。他又指自己沒有出席過新界西的會議。

區就其他協調會議作供

區諾軒其後就港島區協調會議作供,指戴耀廷討論「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想法,司馬文提出反對,戴則解釋「積極」是可以用可以不用,若政府不聆聽民意就可以使用這個憲制權力,至於何謂「不聽民意」區就指無印象如何解釋。

另外,在九龍西會議上,區稱張崑陽曾表示留意到戴耀廷「攬炒十步曲」的文章,支持否決財政預算案,而另一被告、社民連岑子杰就提出質疑,表示會支持一些民生議案,「佢嘅說話係講抗爭邊有人及得上社民連,但係有一啲民生議案,佢係要支持,例如全民退休保障。」

在新界東第二次協調會議上,區就指鄒家成曾爭議「積極」的字眼,其後演變為與會者激烈討論,戴就提議沿用「積極」的字眼。

16名不認罪被告分別是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和吳政亨。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和陳仲衡審理。

案件編號:HCCC69/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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