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港台十大中文金曲頒獎禮的大笑話,笑不出。
香港的樂壇頒獎禮,開始受注目,應該是80年代初吧。梅艷芳崛起,在女歌手範疇所向披靡;男歌手以譚詠麟為首,但張國榮亦步亦趨,鬥得相當燦爛。
尤其在譚詠麟贏了幾屆後,張國榮漸見後來居上之勢。然後,譚詠麟突然自行宣布以後不再角逐頒獎禮殊榮。嚇?美斯可不可以話自己繼續踢職業聯賽,但因為贏得太多,想留些機會給新人,以後不再爭奪神射手,不再參與金球獎競選?某程度上,譚詠麟唔攞獎,比美斯唔攞獎,更離譜。美斯或者只代表美斯,但譚詠麟的作品背後還有作曲、填詞、編曲、監製,歌手有甚麼資格剝奪了製作單位的功勞?
我阿媽是張國榮粉絲,我阿爸一家向來支持譚詠麟。我很聰明,中立。直到這個表面上偉大實際上懦弱的棄獎宣言後,才不由自主地轉投張國榮懷抱。開始比較喜歡商台,其中一個原因,也是基於商台當譚詠麟無到,你唔攞獎是你的事,照頒。這才合理。無綫與港台當然沒有類似的原則。
那個年代,無綫的勁歌金曲佔電視直播的優勢,自然最受注目。商台標榜公平公正不依潛規則,也得到一定支持。港台最尷尬,唯一說法是並非私營機構,不帶利益關係,理應最能夠反映真實民意。失去了這項強項的話,還有甚麼獨特之處?比新城的皆大歡喜嘉年華會更不如呀!
張國榮退休,四大天王接力,再到陳奕迅獨大。最記得張學友曾經說過,好希望香港的頒獎禮,能夠做到像台灣的金曲獎一樣具備公信力。如果我是港台頒獎禮的搞手,肯定無地自容。其餘三間機構,畢竟以賺錢為終極目標,搞個頒獎禮,說到底也是一盤生意。不是說結果一定有偏頗,是就算怎樣公正,也很難具備獲得廣泛認同的公信力。港台不同,港台沒有營運壓力,真有條件做到六親不認,以純民意或純專業準則作依歸。不幸,幾十年來也沒有。
前幾年,無綫跟幾大唱片公司翻鬧,於是把所謂的樂壇頒獎禮,搞到像公司春茗一樣,你以為好好笑?今天,港台張提名名單,好笑一千倍。在8月開了7場紅館演唱會,一票難求,由林夕填詞的《某種老朋友》唱到街知巷聞,林家謙連一首提名金曲也沒有。無問題,港台唔播,林家謙的歌從未上過流行榜三甲,按照玩法,被拒於門外,你可以說超乎現實,但又不能說不依規矩。Collar不獲提名新人獎,是甚麼道理?總監話(首次)派歌日期不在提名期內,所以不符合資格?但上屆也是沒有入圍,即是首次派歌日期又不在上一屆提名期內?即是兩屆頒獎禮之間有個空窗期,如果你剛好選擇在當中出道,你便自自然然被消失?Well,果然是香港政府的電台,龍門任搬。
更神奇,是譚詠麟突然又有份爭獎了。廿幾三十年來,港台一直把譚詠麟的主觀願望,執行得徹徹底底,一夜之間,又沒有當作一回事。「沒說等於不存在」,董建華又再死灰復燃。只能說一句:這真是美好新香港的新常態。我真心覺得要向前亞太區最受歡迎男歌手林峯鄭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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