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個壞人被殺害,你會否同情他?還是會心微笑,擔怕替天行動的人受法律制裁?香港電影《被消失的凶案》道出這矛盾。

一副骸骨無意被發現。警方調查得知死者於8年前去世,除了頭骨有一處凹陷外,其它並無可疑。凹陷處可以是加害者攻撃點,也可以是死後受破壞。警方打算以屍體發現案了結。但另一新來的警長堅持重新查案,發現更多死者阿勇的事跡。

阿勇與太太鳳萍及當時年約9歲的兒子在狹小的板間房居住。同一單位有其他房客同時租住。阿勇經常虐打妻兒。外出有男子盯著妻子,便責罵她衣著暴露。他又命令兒子為他轉交毒品。兒子若掉失毒品,便受他毒打。此外,他又對其他女房客做盡卑鄙的事。他經常在洗手間門外偷窺人家洗澡。有次在水杯放迷暈藥,女房客遭他強奸,事後他竟以裸露相片要脅她。另有一房客及一位模特兒也相繼被他侵犯及勒索。平時他又對房客惡形惡相,事無大小也動粗。

阿超是其中一房客,他知道鳳萍及其子受虐待,感同身受,尤其兒子還年幼。他本身患類風濕關節炎及濕疹,自我形象低,沒想過結識異性。他自知體力不如阿勇,不敢跟他正面衝突。閒時只好為小孩購買外傷藥物或是零食逗他高興。鳳萍看見阿超的仁慈,也放下戒心。

某次,阿勇竟讓兒子觀看他與母和另一援交女交歡,兩女當然拒絕。阿勇又毒打鳳萍。阿超見狀,立即協助鳳萍。混亂中,鳳萍以尖銳的錘子重擊阿勇頭部。房客知道事件,各人也憎恨勇,主動協助埋屍。

警方與律政司人員召開會議應否繼續緝拿凶徒。主持人以上手使用馬桶後,留下糞便做比喻。莫非逐一審問辦公人員誰不沖廁留下糞便?只要下一位使用者拉水掣便把問題解決了。

殺人當然是錯。但上天總有他的旨意、他的安排。鳳萍於事發5年後因病過世,這不是上天對她的懲罰嗎?可憐的是她嫁給勇已是悲劇。幸好,阿超與她一起時,互相感受真愛和幸福。她留下兒子,他成為阿超最親密的家人,兒子也得到溫暖的「父愛」。@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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