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歲男子前年涉嫌將香港隊劍擊選手張家朗於奧運頒獎禮奪金的片段,配上反送中運動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將片段在YouTube發布,被控一項「侮辱國歌」,以及一項「侮辱區旗」的交替控罪。案件今日(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審理,被告否認全部控罪,早前曾向警方作供稱不知道歌曲背後的意思,只因為覺得旋律感人而剪輯到影片中。案件押後至3月29日續審,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被告鄭榮進(27歲,報稱無業)。控方案情指,張家朗2021年7月26日在奧運男子花劍個人賽奪金後,被告同日將一段名為「張家朗奧運男子花劍牌頒獎禮(榮光版本)」的影片上載至個人YouTube帳戶「威文」予公眾閱覽。截止去年7月12日,影片獲得97,806次觀看次數及957項留言。
被告於去年4月,在警誡下承認為了練習剪接及「二次創作」技巧而製作涉案影片,但由於影片被人留言指責,所以在上載一、兩天後便將瀏覽權限設為私人。被告解釋不知道《願榮光歸香港》背後的意思,只因為覺得旋律感人而剪接到影片當中。同年7月21日,被告被警方拘捕。
控方指《願榮光歸香港》是眾所周知的反送中相關歌曲,帶有宣揚解放香港及革命的意義,被告故意將《義勇軍進行曲》更換成《願榮光歸香港》,已構成侮辱和貶損《義勇軍進行曲》或區旗。
辯方反對控方傳召一名對歌曲有認識和研究的警署警長徐志聲以專家身份作供,認為警長撰寫的報告只是基於互聯網上資料,屬傳聞證供,準確度無從稽考,又指控方無法說明警長是哪個學術領域的專家,故認為法庭毋須該警長協助。
但裁判官屈麗雯最終批准徐志聲以研究《願榮光歸香港》專家身分作供,並將押後案件至3月29日續審。被告繼續獲准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
案件編號:ESCC1366/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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