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11月份不完全統計,新增26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黑龍江省殘疾婦女牛小娜被判刑15年。

牛小娜,47歲,哈爾濱市殘疾婦女、法輪功學員。近期被非法判刑15年,罰款1,000元。牛小娜不服,已上訴。

牛小娜讀大學二年級時患上嚴重類風濕,癱瘓在床。母親帶她多方求醫無效。

1998年10月,牛小娜經人介紹學煉法輪功,不久後除雙腿還不能正常屈伸活動,病情明顯好轉。2004年,牛小娜因堅持信仰,被非法判刑14年,因二級殘疾監外執行。

2021年4月19日凌晨,牛小娜遭哈爾濱警察非法綁架、抄家。綁架後關入看守所。2021年7月9日,牛小娜因生活不能自理取保候審回家。

2022年9月底,牛小娜遭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以所謂《刑法》300條判處她3年刑期,但又稱「與上次沒有執行的刑罰並罰」,判刑15年。

11月底,哈爾濱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對此案二審網上開庭。牛小娜表示,自己並沒有罪。

徐永清,男,58歲,上海建築弱電專家、高級工程師、法輪功學員。2021年10月,在龍泉火車站被警察綁架;2022年11月2日,被枉判4年,勒索罰款1萬元。徐永清不服,提出上訴。

2019年11月28日,徐刑滿出獄,回到上海。不管他住到哪裏,都會被騷擾、監控、驅趕,被迫4次搬家,流離失所,失去安身之地。

李健,女,廣州中山大學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2020年11月5日,她被海珠區公安分局國保及新港街派出所警察非法綁架、抄家。

李健後被劫持到海珠區看守所非法關押。2021年年底,李健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6個月,勒索罰款5千元。

因篇幅有限,此處僅列舉3個案例作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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