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構早前進行問卷調查,發現有65%的劏房戶被濫收水費。團體要求政府立持規管劏房單位,杜絕濫收水費情況。
民社服務中心於今年7月訪問了267位居住於深水埗和土瓜灣的劏房戶,就租金開支、租金津貼和水費等問題進行問卷調查。
水務署自上年6月起推分分間樓宇處所安裝獨立水錶先導計劃,至今年7月共有12宗成功審批個案。調查發現,有89%的受訪者從未收過水務署發出的水費單,亦沒有註冊獨立水錶;84%的受訪者是直接把水費交予業主或中介,任由對方訂立水費。
逾六成居住於土瓜灣的受訪者指,他們被收取每立方米介乎11.97至17元的水費,遠比水務署最高第四級的每立方米9.05元高。
調查發現,有97%的劏房戶贊成於分間樓宇處所安裝獨立水錶先導計劃中,應容許租戶自行申請安裝。
有一家四口的受訪家庭居住於一個150尺劏房,租金為6,200元,水費則按私人水錶每立方米16元計算。因舊唐樓洗手間沒有鹹水,故要以淡水沖廁,最後曾試過單月被收取592元的水費,如以水務署每4月一結的計算方式,即需繳交高達2,500元的水費。
另有受訪者指,因水費由地產經紀按私人水錶每立方米15元計算,故每月水費高達300元以上。為節省水費,她以手洗衣服的淡水用作拖地之用,又用洗米水洗菜,實行「二次用水」。她曾向地產經紀要求安裝獨立水錶,惟經紀以業主不在港為由拒絕,至今仍未成功安裝獨立水錶。
民社服務中心項目主任張德正指,調查反映有65%的受訪劏房戶被濫收水費,要求政府立法規管劏房單位,於租約上要求業主於出租單位時必須提供認可獨立水錶,杜絕濫收水費情況。他又指,水務署應延長分間樓宇安裝獨立水錶先導計劃,委託更多社福機構和水喉匠專業團體協助安裝,簡化及加快申請程序,以保劏房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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