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不少香港人透過BNO簽證方式移居英國,展開新生活。截至今年6月30日,英國政府已經批出了超過13萬宗BNO簽證申請。不過,據悉有過百名不符合BNO簽證申請資格的香港人,正在英國申請難民庇護但仍未獲批。
最近,其中兩位申請人(包括一名前香港區議員)在接受本報訪問時分享他們的心路歷程和感受,其中一人更準備離開英國,打算改到加拿大申請難民庇護。
根據英國內政部數據,2019年第2季至2022年第2季,共有249名香港人到英國尋求政治庇護,當中只有18宗獲批,35宗被拒絕,52宗被撤回,其他仍在審批中。
社運人士X先生透露,他曾經積極參加2019年反送中運動和其它政治活動,覺得繼續留在香港的話會有被捕風險、可能被指違反《國安法》,所以於2021年5月隻身一人從香港前往英國,並申請難民庇護,「香港條紅線任由政權搬動,估唔到自己幾時會被捕,連區家麟都係講幾句就出事」。
他憶述,在去年申請難民庇護的時候,沒有尋求律師等人士協助,只靠自己上網找資料,然後打電話去英國政府部門預約時間。在指定當天,他親身到政府辦事處出席「第一輪面試」,簡單講述自己被迫害的情況、來自哪個國家、為何要來英國,並提供指紋。
數日後,便收到兩份表格,須詳細提供個人資料和描述自己為何不能返香港,附上相關證據,再郵寄給內政部,之後就只能夠等消息。
前區議員: 申請個案進入了「黑洞」
另一名受訪者Y先生是香港的前區議員,因社運案件而決定離開香港。2021年7月,同樣隻身一人前往英國申請難民庇護,他形容在郵寄上述申請表格後,申請個案就「進入了黑洞裏面」,不知道要等多久,政府亦不會回答他們,沒有職員跟進。
而在申請獲批前不能夠正常工作,一旦成功取得庇護資格,可獲5年居住權,並享有自由工作的權利,亦有權申請難民貸款和公共福利。5年後,可申請永久居留權,並於一年後申請入籍。
Y先生指,英國內政部有政策規定,須於提交申請後半年內決定是否批出難民庇護。因此,在他們提交申請半年後,內政部曾經唯一一次主動發信聯絡他們,通知他們政府仍未能決定是否批出申請,詢問他們會否撤回申請返回香港;假如不撤回申請的話,他們就只能夠繼續等待。
X先生強調,他們無法透過電話或電郵向內政部查詢申請進度,只能夠以郵寄書信方式提問,但沒有正面回覆。他們又表示,英國港僑協會和一些國會議員曾經替他們向內政部查詢申請進度,但同樣沒有正面回覆。
無法工作 全靠積蓄過活
「過去一年多,怎樣解決生計問題?」Y先生回答說,內政部政策規定,假如難民庇護申請人在提出申請一年後仍未獲通知審批結果,該申請人可申請從事某些政府指定的「技術移民」短期工作,例如工程師、資訊科技專才、科學家、護理員等專業工種,但不包括一般的侍應、酒店執房員和倉務員。
他們認為相關政策嚴苛,只是擺擺樣子,一般申請人難以擔任那些專業工種崗位,對他們幫助不大。
他們提到,雖然英國政府會為有經濟困難的申請人提供每星期40英鎊(約362港元)生活津貼和住宿,但申請門檻極高,只有資產不足大約50至100英鎊(約450港元至900港元)的赤貧申請人才合符資格。
所以,無法工作賺取收入的他們,在過去一年多只能夠靠積蓄生活,「有時候住在朋友家中,有時候租住合租公寓(share room)」。
據他們所知,絕大部份正等候難民庇護的香港人都不合資格申請,「現時有一百多名港人正在申請難民庇護,只有個位數字的港人曾經成功申請過難民相關的生活津貼」。
轉到加拿大申請庇護
由於不知道庇護何時才獲批,X先生覺得無法計算是否值得繼續等下去,所以他決定離開英國,轉到加拿大申請難民庇護。最近,他已經通知內政部,目前正在等待政府發還特區護照和香港身份證,他估計要等待兩至四個星期,然後再買機票飛往加拿大。他有一位朋友從香港直接飛往加拿大申請難民庇護,等了8個月就獲批。
而Y先生暫時未有計劃離開英國,但他批評英國雖然是1951年《難民公約》簽約國之一,但內政部的做法違反人性和不人道。過去一年多,他們漫無目的地等候,無法工作和出境,感到焦慮、憤怒和孤獨,並不好過,「漫長而不可預測的審批期,為他們帶來沉重的心理和財政壓力,英國難民制度曾多次被聯合國和難民組織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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