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前,山西省政協主席李佳,被撤銷中共全國政協委員資格,早前,他已經被降為副省部級。李佳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受到國際組織的追查。
新唐人電視台報道,中共紀監委通報稱,李佳嚴重違紀違法,收受私營企業主的貴重禮品等,被撤銷職務。
據公開簡歷,李佳曾任遼寧省瀋陽市副市長、遼寧省副省長;內蒙古自治區組織部部長、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政協主席;山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
另據明慧網報道,李佳任內蒙古政法委書記期間,曾利用赤峰洗腦基地,迫害吳國輝等多名法輪功學員。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出通告,追查李佳的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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