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巨星梅艷芳生前主診的腫瘤專科醫生張文龍,遭一名肝細胞癌病人家屬向醫委會投訴,指張在2010至2013年期間治理該病人時,涉嫌處方疏忽,認為他有專業失德,病人最終死亡。醫委會初步偵訊委員會認為張的作法並非不合適,因而拒絕受理投訴。該病人家屬周三(3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撤銷醫委會決定,並要求醫委會賠償其過程中的損失。
申請司法覆核者為朱國耀(譯音),擬答辯人為醫委會初步偵訊委員會,張文龍醫生則被列為與案件有利害關係人士。死者為順龍控股董事朱振民的亡母董愛玉,朱國耀為董愛玉的孫兒。
朱國耀在其司法覆核申請書中表示,其祖母董愛玉於2007年被診斷出患有肝細胞癌,張文龍醫生由2009年5月開始接手其主診醫生。張稱董癌症復發,首先為其處方名為「蕾莎瓦」(Sorafenib)的標靶治療藥,其後於同年9月再處方「紓癌特」(Sunitinib)與前者一同服用。2012年中至2013年5月,董愛玉被張診斷其癌細胞擴展至右下肺葉、患有非小細胞肺癌時,期間,張仍7度單獨使用「紓癌特」Sunitinib。董最終於2013年10月離世。
董的家屬認為張文龍醫生有專業失德,於是在2019年8月向醫委會投訴,並呈交中文大學藥劑學院李詠恩教授的專家報告,指「紓癌特」與「蕾莎瓦」不應混合使用,因會產生嚴重副作用及加強毒性,「紓癌特」亦不適合治療肝細胞癌。家屬亦表示,張亦不曾向董愛玉或其家人解釋,處方「紓癌特」是試驗性質。
醫委會於2021年2月向申請人發信,稱在考慮過獨立專家意見後,決定拒絕受理投訴,並表示專家認為,張使用該標靶藥屬救命性質,在無更好選擇下才混合使用該2種藥物。
家屬不服上訴。醫委會於2022年5月維持決定,認為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張文龍可能有專業失德,故不會繼續調查。申請人朱國耀則表示,種種證據顯示其投訴有表面證據,醫委會應召開進一步公開聆訊,現時做法屬不合理。申請人現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撤銷醫委會的決定,發還重新考慮,並要求醫委會賠償其過程中的損失。
案件編號:HCAL 714/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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