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前,遼寧鐵嶺居民張文利去鄰居家幫助救火後,被警方以涉嫌「強姦殺人」抓捕,在酷刑逼供下,張文利認罪,並被關押了2910天。今年6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張文利無罪。

參與救火卻成殺人疑犯 沉冤27年

據陸媒澎湃新聞報道,1995年7月5日晚,遼寧鐵嶺縣雙井子鄉于某家中起火。當年19歲的張文利和周圍鄰居一起趕去救火。而于某的妻子和4歲兒子都在火災中喪生。警方稱,這場火災是一起刑事案件,于某妻子係被他人扼頸致死,兒子係被悶壓窒息致死。次日,張文利作為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帶走。

張文利在案發當晚參與救火後,次日凌晨接受了警方詢問,否認殺人指控,但當日中午之前,作出有罪供述。警方宣告破案。張文利在1998年的一次認罪中表示,僅希望能儘快釋放他的母親和姐姐,此後都否認犯罪。

據報道,除了張文利的供述之外,並未發現其任何犯罪證據,但當局一直不放人。案子一度被擱置多年。

張文利1996年被以「故意殺人罪」起訴,但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法院退回。1998年,他又被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起訴,先後經歷兩次不公開庭審,但最終並未宣判。

(網絡截圖)
(網絡截圖)

當局在1996年對張文利的公訟中稱,1995年7月5日晚,被告人張文利見鄰居于某的妻子陳某及兒子在家,便產生報復惡念,竄至于家,將陳某掐昏,又將陳某的兒子以悶壓等方式致死。之後,放火焚屍並逃離現場。

而在1998年的起訴書中則稱,1995年7月5日晚,被告人張文利去鄰居于某家房後大便時,見于某妻子陳某及兒子在家,頓生歹意,撬開于某家廚房後窗入室,將陳某強姦後,將其掐死。由於她的兒子哭叫,又將她的兒子掐昏,並用被子蒙頭悶壓,後放火焚屍。

對比上述兩次公訴,對張文利的作案動機和犯罪過程等關鍵環節的描述嚴重不符。2002年12月,鐵嶺中級法院將案子退回鐵嶺市檢察院。

2003年6月23日,張文利被鐵嶺縣公安局取保候審。此後,該案被懸置,直到2021年8月,張文利再被當地檢察院起訴,罪名仍為「強姦罪、故意殺人罪」。

在事發27年後,2022年6月9日,法院終於對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對張文利的犯罪指控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布張文利無罪。

遭酷刑逼供 被迫認罪

從1995年到2003年,張文利已被關押了2910天。據張文利披露,因為涉嫌故意殺人罪,在被關押期間,曾長期戴著24斤重的腳鐐,被連續捆在床鋪中央,不能走動,由於難以承受的痛苦,曾自殺未遂。

在被法庭宣布無罪後,張文利向中共當局提出519萬餘元(人民幣)的國家賠償。在國家賠償申請書中,張文利首次披露了他被刑訊逼供的部份細節。

張文利說,自己多次被四肢抻成「大」字固定在監房鋪板上,一抻就是半個月,最長抻過一個月。在遭抻刑期間不能自主進食、大小便不能自理。

他被關押在看守所近八年,期間有七年半多的時間,一直戴著24斤重的腳鐐,連續6年多被繫在床鋪中央,不能走動。

張文利說:「一個以強姦、殺人、放火的罪名被關押近八年之久的青年已經再也沒有青春時光。找對象沒人敢嫁、外出打工屢遭歧視,成家立業的最好時光就這樣徹底毀掉了。」

張文利還說,他父母因為兒子涉嫌「強姦殺人」而抬不起頭來,相繼染病去世。冤案給自己造成的精神和肉體雙重打擊和折磨,難以形容。

張文利的悲慘遭遇在網上發酵,許多網民對中共黑暗的司法制度表示憤慨和譴責。

有網民說,「先把你抓起來,有沒有罪你說的不算。」

也有網民質疑:「真正的疑犯呢?逍遙法外27年?!」而網民回答:「誰還管真正的啊,不然當初也不能冤判錯判。」

還有網民感慨:「人生有幾個27年吶?」

另有網民表示,「不止這人一輩子毀了,爹媽一家子都跟著糟心27年。」

更有網民怒斥:「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手持權力的惡魔,更為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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