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中國各地樓盤停工、爛尾問題越演越烈。有爛尾樓盤業主集體決定停止還貸,引發其它樓盤業主仿傚。截至7月13日,全國超過100個項目業主宣布停貸。這股停貸風暴仍在持續擴大。

不滿項目方停工 停貸效應越演越烈

連日來有多個樓盤業主在網上發布集體停貸告知書。以江西景德鎮恒大瓏庭項目為例,全體業主於6月30日發了一封告知書,發文的對象為景德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局、銀監會景德鎮市分局及各貸款銀行。

內容指,瓏庭項目已在2021年5月底全面停工,項目監管資金耗盡。因項目停工、多次維權無果,瓏庭業主要求項目方須在2022年10月底復工,否則將在2022年11月強制停貸。


2022年6月30日,江西景德鎮恒大瓏庭項目業者發布集體停貸告知書。(網絡圖片)
2022年6月30日,江西景德鎮恒大瓏庭項目業者發布集體停貸告知書。(網絡圖片)

北京時間7月13日,網易、新浪等多家大陸入門網站轉發「鳳凰網房產」的數據稱,據不完全統計,全國18省47城101個爛尾樓項目業主已抱團「強行停貸」,其中32個樓盤集中在河南省、14個樓盤位於湖北省、13個樓盤位於湖南省;僅鄭州一城強制停貸項目佔23.7%。

截至本報道發出,該文已在大陸被全網刪除。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7月13日,全中國18省47城101個爛尾樓項目業主已抱團「強行停貸」。(網絡圖片)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7月13日,全中國18省47城101個爛尾樓項目業主已抱團「強行停貸」。(網絡圖片)

據《華夏時報》報道,在恒大瓏庭發布停貸告知書後,7月7日,項目方發布了延期交樓告知函,武漢恒大時代新城全體業主也發出強制停貸告知書。該樓盤已逾期交房數月,而且持續全面停工。業主要求項目方在2022年8月1日前全面復工,否則強制停貸。

一股「強制停貸潮」席捲房地產市場,多地爛尾樓盤業主紛紛宣布停貸。

武漢某樓盤現爛尾 開發商、政府一再敷衍

位於武漢橋口區三環內的「美好香域花境二期」業主李明玉(化名)7月13日告訴大紀元,該樓盤2019年對外銷售,原訂2021年12月交房。去年9月份,項目方美好集團在武漢的其它樓盤開始出現停工,業主開始彙集起來,去觀察自己的樓盤,發現它果真爛尾了。

「我們開始去找政府、找開發商溝通交流,從去年10月份開始一直在聯繫,政府拍胸脯說絕對不會爛尾,絕對可以交房。到了12月份,發了一紙延期函,直接延期到今年6月份交房,說是因為疫情原因。」李明玉說。

到了今年的2、3月份,業主發現異狀,李明玉說,「樓盤有人,最多可能就三四個人,估計是請過來的人來表演。我們發現不對頭了,而且美好集團在武漢洪山區的一處樓盤也停工了。我們發現事情非常嚴重!」

業主們又再三去找政府、找開發商,但是得到的是一次一次的敷衍、安撫、拖延,「每次談完之後,承諾一概不算數。下次再去找他們,又接著給你畫一個餅,沒完沒了。」

樓盤已經建了70%,已經封頂的情況下停工。許多人背著六七千、上萬元的貸款,有些人等著房子要結婚,被逼著要離婚了,業主們真的是被逼著沒有辦法,決定到樓盤附近去堵路,目的是造成較大的輿論壓力,「看看政府會不會主動找到我們,會不會幫我們推進樓盤復工。」


武漢美好香域花境二期樓盤開發商停工,成了爛尾樓。業主堵街、拉橫幅,多次維權未果。(受訪者提供)
武漢美好香域花境二期樓盤開發商停工,成了爛尾樓。業主堵街、拉橫幅,多次維權未果。(受訪者提供)

業主堵路維權遭打壓 決定集體停貸

3月14日上午,當天去了200多人,但是到場的警察比業主人還多,業主們一開始沒有攔路成功,只是在樓盤裏面維權。一個上午,眼見政府和開發商一個人都不出面,業主們突破警力,到樓盤旁的馬路上,堵了五分鐘,「我也被警察拖在地上打,在家裏躺了一周,還有一個業主被打骨折了,在醫院躺了2周,花了醫療費3萬多。」

事後警察秋後算帳,有業主被拘留15天,還有業主多次被傳喚到派出所。但是,政府拍胸脯說,肯定會復工,業主心裏想,還好路沒白堵,就又一直等待。

業主李明玉介紹,「美好香域花境二期」樓盤屬於還建房,整個樓盤一部份由國資委一次性團購一千多套房,一部份作為商品房出售,共售給500個業主。由於樓盤的特殊性,他們原本期待政府會努力促成復工,但是希望再次落空,「從3月份一直擺爛到現在」。

到了6月1日,美好香域花境二期業主決定集體發出停貸告知書,「我們給了開發商復工時間,11月1日之後如果還沒有復工,那就停貸。總不能把我們逼死吧,它如果真的不復工,我不可能一直在還貸款。」

李明玉說,她是大學生落戶武漢,現在每個月要還六千多塊錢,首付50多萬,是跟親戚借的,「我才三十歲都不出頭,我哪掙這麼多錢呀?我不能讓它連累我下半輩子啊。」

分析:預售按揭存在兩種法律關係

大陸律師吳律師7月13日告訴大紀元,房地產所謂的預售按揭,就是拿尚未建成的樓當作抵押、用來借款,實際上牽扯了兩個法律關係(兩個合同):一是業主向開發商買樓的買賣合同,舉例而言,首付三成,向銀行貸款七成,通過銀行貸款給開發商後,算是一次性付完了購樓款。

第二個合同,是業主和銀行間的貸款,要求在一定的年限內、分期按月將借款返還給銀行,這是基於樓房能夠順利建成,是以未來建成的樓拿來做抵押的。二者的法律關係不同、合同主體關係也不同。

「從法律上來說,兩個合同之間不會互相影響,當然實際上他們是有關聯的。那麼業主決定不再供樓,銀行和業主之間,還是存在要還錢的問題,業主對銀行的債務是不免除的,所以它會產生一定的法律的後果。」吳律師說。

根據2019年,中共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一項民事判決書(最高法民再245號)決定:爛尾樓風險不應當全由購房者承擔,因為開發商爛尾導致房屋無法交付,致使預售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解除的,應由開發商將收取的購按揭款本金及利息返還擔保權人(貸款銀行)和買受人(購房者),而買受人不負有返還義務。

吳律師分析,如果按照2019年最高院的判例,對業主會更有利。

爛尾樓頻現 律師:抱團斷供對小業主有利

「現在出現大面積的斷供或者說集體斷供,這種是必然的。」吳律師說,中國房地產行業景氣變差,許多房地產企業維持不下去了,出現越來越多的爛尾樓,作為小業主而言,許多人原本供樓就相當困難,已經跳進了一個坑,不想再越陷越深了,還不如暫時先停貸,「先止住再說,至於說跟銀行的關係,以後怎麼追貸、如何起訴,那是下一步的事。」

其次,中國金融行業和房地產行業緊密相關,地產爛尾樓大面積出現,本身就影響到地產金融,而大部份業主應該都會選擇集體「停貸」,這種方式對他們最有利,對項目的復工,會起到一定的作用,「因為只有把樓建起來之後,這事才能解套,所以業主們行動是一種抱團維權的概念,對樓宇的復工有促進作用。」

而從維權的角度,吳律師認為,集體斷供是小業主對自己借款合同的處置權利,政府沒有理由對此進行打壓、維穩,作為政府來講,更應該積極協調,找到新的、有資金、有能力的一方來接盤,把整個事情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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