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5月17日),美國司法部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提起民事執法訴訟,力圖迫使曾擔任韋恩度假村(Wynn Resorts)行政總裁的美國商人、兼酒店經營者史提芬·A·韋恩(Stephen A. Wynn)按照《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 FARA)註冊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PRC,中共)和中共公安部(MPS)高級官員的代理人。

司法部曾建議韋恩註冊為中共代理人,但韋恩拒絕這樣做。

司法部國家安全司助理總檢察長馬修·奧爾森(Matthew G. Olsen)在新聞稿中說:「提起這宗訴訟是FARA三十多年來第一宗平權民事訴訟,表明本部門致力於確保我們民主制度的透明度。」

「如果外國政府利用美國人作為其代理人來影響美國政策決定,FARA賦予美國人民知情權。」奧爾森說。

根據司法部訴狀,至少在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期間,韋恩聯繫時任美國總統及其政府成員,轉達中國(中共)要求取消一名商人的美國簽證,這名商人在2014年離開中國,後來被中華人民共和國(PRC,中共)指控犯有腐敗罪,並在美國尋求政治庇護。

新聞稿顯示,韋恩應時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Sun Lijun)的要求,參與了這些工作。韋恩在晚餐和電話中直接向時任美國總統傳達了這一要求,他與時任總統以及白宮和國家安全委員會高級官員就促成孫力軍和其它中國(中共)政府官員會面進行了多次討論。

史提芬·A·韋恩資料照。(MIKE CLARKE/AFP)
史提芬·A·韋恩資料照。(MIKE CLARKE/AFP)

司法部表示,在他從事該行為期間,韋恩的公司在中國特別行政區澳門擁有和經營賭場。司法部指稱,韋恩應中國(中共)要求行事,是為了保護其在澳門的商業利益。

新聞稿說,這項執法行動由國家安全司反情報和出口管制科處理。庭審律師尼敦·斯文頓(Nathan Swinton)正在對該案提起訴訟。

《華爾街日報》2021年5月26日曾引述知情人士的消息報道說,美國司法部要求韋恩註冊為外國代理人,他在2017年曾參與為中共當局游說、要求遣返中國流亡富豪郭文貴。

知情人士說,檢方已收集了韋恩近幾個月工作的證據,如果他準備不提交任何外國代理人登記,檢方可能就此提訴,迫使他遵守。

根據《華爾街日報》之前的報道,夏威夷法院2020年的一份公開法院文件,時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長的孫力軍於2017年通過時任共和黨全國委員會(Republican National Committee)副主席、風險投資家艾利洛·布羅迪(Elliott Broidy),試圖游說美國政府,以遣返郭文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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