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批次的中藥材,包括一批「山茱萸」(批次編號:20180301)及一批「澤瀉」(批次編號:63022110),因其經煎煮後的藥湯被驗出有機磷農藥。兩個產品分別由持牌中藥材批發商「香港東興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東興堂)和「國盛行有限公司」(國盛行)經營,衛生署昨日(17日)同意其自願從市面收回。
衞生署表示,署方在進行市場監測時,取得上述兩款中藥材的樣本並進行化驗。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顯示,兩款樣本經煎煮後的藥湯均被驗出有機磷農藥(每千克「山茱萸」藥材含0.14毫克三唑磷,以及每千克「澤瀉」藥材含0.26毫克三唑磷和0.15毫克毒死蜱)。而根據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中藥組制定的標準,中藥材經煎煮後的藥湯不容許驗出三唑磷及毒死蜱殘留。
衞生署發言人說:「按樣本驗出的農藥殘留量,在一般治療疾病的情況下,不會對服用人士的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然而,市民如長期大量攝取三唑磷或毒死蜱,可能會影響神經系統。」署方表示,至今沒有接獲與上述中藥材有關的不良反應報告。
發言人補充,煎煮中藥材前,市民應用清水適當地沖洗中藥材以清除其表面污垢,確保中藥材乾淨衞生,並將中藥材於清水充分浸潤後才煎煮。
據悉,「山茱萸」功能為補益肝腎;而「澤瀉」的功能為利水滲濕。而上述批次的中藥材均從大陸進口。東興堂(5188 8631)和國盛行(2547 1166)已分別設立熱線接受相關查詢。
衞生署呼籲市民若曾購買上述中藥材,應立即停止服用,並於辦公時間內送交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銷毀。曾使用上述中藥材並感到不適的市民,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2條,任何人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元和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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