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2017年被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目前距離刑期屆滿只剩不到一個月,但其妻李淨瑜仍未收到該案判決書,也未得到任何釋放日期等消息。多個民間團體18日呼籲,中共應如期釋放李明哲,陸委會也應適時公布其他遭拘禁台人的處境。

2017年3月,李明哲因網絡言論遭中共逮捕,同年11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和台灣人權促進會等8個民間團體,18日召開記者會。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目前距離李明哲刑滿時間4月14日剩不到一個月,中共再無理由繼續關押或以任何藉口讓他滯留中國。但李明哲妻子李淨瑜迄今仍未收到判決書,無法確認正式刑期和刑滿日期,呼籲中方立即說明釋放日期。

她表示,自從疫情爆發後,李明哲家屬曾16次申請探視但都遭拒,連親情電話也無法打,無從得知音訊。而且李明哲在被關押期間,還遭受不人道待遇,被迫吃餿食、冬天的保暖衣物也遭丟棄。

「李明哲根本無罪。」立委洪申翰說,李明哲被中共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是「荒謬的指控」,呼籲中共遵守自己的法律規範。立委王定宇則強調,李明哲不是罪犯,他代表著自由言論的主張,被關押這麼久,也代表著習慣自由民主生活方式的台灣人,都有著被恣意拘押的風險。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說,除了李明哲之外,還有很多台灣人在中國下落不明,包括李孟居、施正屏、蔡金樹、鄭宇欽等4人,他們都是在電視上「被認罪」、被判刑,而且至今仍失聯,要求中共對外說明。

他也呼籲陸委會,應在兼顧當事人安全情況下,具體、公開說明遭中國「被失蹤」、「被認罪」的台灣人處境,不應以家屬個案為由推諉卸責。

陸委會籲對岸儘速公開李明哲釋放資訊

陸委會表示,李明哲自2017年3月19日入境中國大陸,遭陸方逮捕關押已有5年,台灣社會關心李明哲的健康、安全狀況,呼籲陸方儘速公開李明哲的釋放資訊,並且儘快讓李明哲平安返台。

陸委會指出,「李明哲循正常程序入境中國大陸,遭限制自由到判刑關押,陸方皆未循兩岸協議管道通報我方;在疫情期間,陸方也未同意李明哲與家屬撥打親情電話了解繫獄狀況,另家屬迄今無法得知判決書內容與李明哲服刑期滿的具體釋放日期。」對於中國大陸司法制度人權保障不周,深表遺憾。

陸委會表示,兩岸交流要能正常往來,民眾的人身自由安全必須受到最高保護,中共當局要成為世界重要的力量,關鍵是應展現法治與文明價值。這不只是保障赴陸交流的台灣人民,更是中國大陸14億人民最深沉的企盼與期望。

對於其他台灣人在陸個案情形,陸委會說都盡力透過各種管道掌握案情發展與提供必要之協處,並呼籲中國大陸應充份保障台人及其家屬相關權益,也提醒赴中國大陸發展的台人,應謹慎注意人身安全等風險,並注意兩岸法制差異。

陸委會說明,政府向以保障台人安全自由為先,也會繼續盡一切努力協助李明哲及提供家屬必要的支持,並與各界協力合作,直至李明哲平安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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