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於西灣開槍案中,人稱「熊仔餅」的中槍學生周柏均(21歲)與另一名男學生(20歲)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槍等三罪,案件今日(9日)在區域法院續審。開槍警員在接受盤問時承認,只於2017年接受過機動部隊訓練,案發前沒處理過「暴動」,辯方指事發時被告手無寸鐵,而附近的人亦不見有大動作,質疑警員在生命沒受直接威脅下開槍。
警員A昨日作供時稱,事發時自己遭「前後夾擊」,認為生命受威脅,因而向首被告周柏均腹部開槍,他其後仍被人企圖搶槍及糾纏,於是再向次被告胡子鍵及另一名男子各開一槍,但未有打中。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今日再對A作盤問,問他受「前後夾擊」時,是否感受到有人由後方對其施襲,A直言並不肯定,他從影片截圖指當周走近自己時,隱約看見後方有手持長形硬物的人。
辯方又指A開槍時,被告手無寸鐵,而且附近的人亦不見有大動作,質疑他的生命並非直接受威脅,A指不同意,但則確認自己沒有動用其它裝備,包括警棍及胡椒噴霧。辯方再質疑A於兩被告被制服後仍不收起警槍,A指當時仍有人在叫囂及擲雜物,因此未能確定環境是否安全,他是於情況緩和後才收起警槍。
辯方指由截圖中見周中槍倒地及被制服後,警長(編號2229)將他抬起,並要他坐直,又疑似鎖住他的雙臂,將其扭曲,之後周倒下,似是失去知覺。A否定警長當時作出鎖臂,但難以回答周是否失去知覺,而A回應辯方指自己難以判別周是否雙目無神及眼神散漫,他只能說周當時「隻眼係掰大」。A又指自己有向警長通報周中槍一事,但忘了於何時。
A又指在周被捕後與周有數次對話,包括宣布拘捕周,關顧其傷勢及勸他不要亂動。期間,周曾要求脫下背包,他認為無必要,但強調沒出手制止,又指自己關顧周的傷勢,稱曾多次用勸周不要動,因為他受了傷。之後周嘗試轉身逃走時被絆倒,被附近的警員制服。A亦承認自己只在2017年接受機動部隊訓練,而事發前沒有處理過真正的「暴動」。
案件編號:DCCC 47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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