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國安法案件被還柙近一個月的鄒幸彤,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她否認控罪,控方不會傳召證人,將依賴鄒幸彤今年5月29日Facebook及Twitter貼文,及6月4日於明報刊登文章,控方認為這些文章屬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選擇自行抗辯,她表示不爭議涉事文章由她發布,但會爭議文章內容是否構成煽動,警方禁制集會的決定是否違憲,以及案件的檢控是否限制其言論自由,認為是政治檢控。

裁判官陳慧敏指法庭不會考慮政治因素,只會根據法律作出事實裁斷。

鄒幸彤反駁指,警方是否有合法目的屬法律問題。

對於爭議文章內容是否有煽惑他人意圖,裁判官稱「冇人知你點諗,除非開咗你個腦」,表示會根據鄒幸彤的證供作出裁斷。 控辯雙方未能就承認事實達成共識,裁判官陳慧敏將案件押後至明早再審。@

 

------------------

【噤聲時代,更需要真相】

一起守住心中最後的光:https://bit.ly/3t45Qni

✅立即支持訂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直接贊助大紀元: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ponsors
✅成為我們的Patron:
https://www.patreon.com/epochtimeshk

------------------

💎成為會員 📧訂閱電子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