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大陸人權律師王全璋就今年美國憲法日(9月17日)遭到中共警察圍堵軟禁等,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王全璋通過郵政速遞將申請書寄至中共北京市公安局(賠償義務機關)等相關責任部門。
屢遭圍堵軟禁
今年美國憲法日(9月17日),為躲避如往年一樣的騷擾,居住在北京的王全璋和妻子李文足將兒子託付給朋友照顧後,去昌平區躲避。
當天上午11點左右,北京市公安局五輛車及便衣警察強行攔截打開王全璋的車門並欲強搶車鑰匙,為的是阻止王全璋參加美國使館憲法紀念日活動,這些人未穿警服、未出示證件。
王全璋夫婦返家後通過監控錄像發現,早在前一天半夜,家門口就有數名濟南市公安局的便衣警察上崗進行圍堵。
王全璋於去年4月5日出獄後,每到當局所謂的重大敏感日,都會被軟禁在家。
對於此次採取的維權行動,王全璋對《大紀元》記者表示,「這種情況很多,很多人在這個時間都被限制了,所以我們總得想點辦法做一些改變。」
他說,自己剛出獄的那段時間,對外界還不是很適應,所以當時被軟禁的時候,對被限制人身自由也沒有特別的感覺。
但是「他們接二連三地做這樣的事情,給我的生活造成了一些困擾,所以我決定想一些辦法去突破它」,王全璋說。
他表示,「我們對公權力任意地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做法,必須尋找改變的方法。」「依照法律,覺得提出賠償申請是一個可行的辦法。」
此次追責的賠償義務機關分別是北京市公安局、濟南市公安局。申請內容還包括2020年12月8日濟南市公安局成員以歐盟大使館邀請王全璋參加世界人權日紀念活動為由,對其進行圍堵,並限制人身自由;2021年9月17日,濟南市公安局成員以阻止王全璋參加美國使館憲法日紀念活動為由,對其進行限制並進行圍堵。
對公權力作惡進行回擊
王全璋於2015年709大抓捕案第二天「被失蹤」,8月5日,被北京警方非法抓捕羈押。2019年1月28日,被天津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4年半、剝奪政治權利5年。
王全璋在審訊期間曾遭遇酷刑折磨,羈押地點被多次更換,律師及家屬的會見權、知情權、探視權等均被剝奪。相當長的時間裏,王全璋音信全無。直到2019年6月28日,當局才准許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到山東臨沂監獄探監。
2020年4月5日,王全璋刑滿釋放。當年7月份,「709案」5周年之際,王全璋向北京朝陽區法院等郵寄了申訴書、控告信進行維權,要求重審、改判無罪,並追究天津警方相關審訊人員的刑事責任,控訴他們在將近一個月的時間裏,採取各種手段對他刑訊逼供。
2021年8月27日,在得知天津高院拒收申訴材料後,王全璋與代理律師程海到天津高院,再次提交了對其非法判罪案的再審申請書和申訴材料。
王全璋認為,自己被定罪是非常荒唐的。「我們對這種不公正的判決必須發出自己的聲音,必須採取一些手段去抗爭、去爭取,也會給公權力作惡、任意製造冤假錯案一個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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