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子腳下」再次上演強拆一幕。這次被拆的是緊鄰國家級風景區的八達嶺山莊,為原地方政府自己開發建設的項目,現今卻被指為「違法建築」,多棟房屋遭強拆。精英層的業主們控訴說,他們簽的是大產權合同,地方政府強拆是無法無天,卸磨殺驢。
「8月16日晚上已經先拆了四戶了。」知情人告訴記者,8月13日,有業主收到八達嶺鎮政府下達的「強制拆除決定書」,多名業主隨即起訴鎮政府侵犯房產權,8月16日,北京市延慶區法院立案受理此案。然而,業主手舉法院的立案受理通知書,也沒能擋住政府的非法強拆行為。
現場片段和圖片顯示,當地政府出動了大批防暴警察不斷推進,他們將拆除現場的路攔住,不讓業主和任何其他人靠近,強拆指揮官開著大奔馳車指揮多輛挖掘機一起工作,頃刻間把房屋變成了廢墟。
有業主表示,「十多年前花幾百萬買的商品房,裝修花的錢更多,都過千萬了,用一生的心血買下的房產啊!真是欲訴無門,欲哭無淚啊!」「國家法律規定,正在審判的涉案房屋,法院沒有判決之前是不能強拆的。可見地方政府的無法無天、膽大妄為到了何種程度!」
據介紹,八達嶺山莊是以「新農村」建設,鎮政府招商引資項目大力推廣的項目。是北京八達嶺實業總公司(延慶區政府100%控股)、八達嶺政府、延慶區規自委下屬國企北京市廣廈房地產開發公司和北京八達嶺山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聯合開發的。
項目建有一千二百套房子,還有酒店、跑馬場、滑雪場,是非常大的一個項目。業主簽定的是大產權合同,合同上寫著一年內辦房產證。其中兩百多套辦有產權證,還有八百多套沒辦房產證。
在此購房的有北京市的各界精英,包括中科院的領導、全國政協委員、中石油總公司的領導、科學院院士、清華大學教授、中國電力研究設計院的領導等。
業主們表示,他們有購房合同和發票,是無過錯方,鎮政府拆房子是違法的;業主接到限拆令,第一時間起訴並告知鎮政府,強拆是違法行為;業主們已經裝修了房產,政府侵犯私有財產是違法的。他們要求政府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他們分析認為,現在先拆十九戶,然後當地政府再拆山上其它的一百多棟,再拆山下的七百多棟,就是怕引起群憤,所以就各個擊破,分批分次進行強拆。
記者致電八達嶺鎮鎮長,想詢問強拆情況,但對方無應答。
政府始建項目 買方稱無過錯
相關資料顯示,1998年9月17日,北京市延慶縣八達嶺鎮政府、北京八達嶺實業總公司與北京同力製冷公司共同簽訂了《合作開發八達嶺鎮新農村建設項目合約》,項目註冊名簡稱「八達嶺莊園」。
2000年5月,延慶縣土地房屋管理局開具的證明文件顯示,八達嶺山莊項目工程「具備銷售條件」;2005年9月,延慶縣建設委員會開具證明,稱「八達嶺山莊項目房屋的產權手續正在我委辦理當中。」
2002年4月15日,延慶縣城鄉規劃委員會批覆八達嶺山莊二期工程,同意建獨立式住宅,佔地500畝,及馬術俱樂部配套設施增補面積1萬平方米。
知情人表示,「老百姓作為商品房的購買方是沒有任何過錯的。這個房子就是政府自己建的,自己賣的。政府當時已經有規劃批文,但是地方政府和企業都不願意掏錢辦理相關證件。就把這個產權證也拖下來了。大家一直在維權。」
2004年,八達嶺鎮政府所佔物業開發收益和管理利潤的30%永久轉讓給北京八達嶺實業總公司,雙方作價2636萬6,000元簽字轉讓合同。
鎮政府退股後,2009年12月,八達嶺特區辦以八達嶺山莊的19棟樓違反《風景名勝區條例》為由,要求限期拆除。但《風景名勝區條例》於2006年頒佈施行,而本案涉案別墅的建成時間是2004年。2020年12月北京市延慶區法院的一審判決和2021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終審判決,都以八達嶺特區辦查處適用法律錯誤,判決撤銷了拆除決定書。
八達嶺特區辦是延慶縣政府的派出機構,政府敗訴後業主們非常高興,以為官司打贏了,房子保住了,但是當地政府又拿出了1992年出台的《北京市城市規劃條例》,稱二期工程未取得規劃許可證。
拆了人家別墅 每平米只「賠」300元
據知情人提供的錄音,在8月3日八達嶺鎮長答疑會上,鎮長郝建芸稱雖然八達嶺特區辦事處敗訴,但「違建的事實還是存在的」,「拆是跑不了的」。
郝建芸還在會上直言,願意自拆的給拆除配合獎300元錢/平米,拆除費120元/平米。「它不叫補償,它叫拆除配合獎。」「今年八達嶺鎮一共15個小村,拆了8萬2000多平,所有老百姓的彩鋼棚,給的是80元。」
對於不打算配合、堅決抵抗的,政府會組織強制拆除,「這裏邊可能會發生很多費用,比如說測繪費、評估費、搬家費、保安費、拆除費等等所有的一切費用,只要因為拆除你這個房子產生的費用,後續我們都會通過法律再追討回來。」她說。
有知名業主當場表示,感覺自己「就跟砧板上的肉一樣」,「現在就這麼弄,這麼急,這麼狠,鉤機堵門……不明身份的人扒門扒牆。」家中九十多歲的老人,都嚇壞了。
還有業主表示,「同樣的一個開發項目,為甚麼一期能辦下來,二期辦不下來?我們二期的業主買這個房,基於一期人家已經拿到了房產證,而且你們是國有開發公司,鎮政府和政府一起合辦的公司,所以我們才來買這個項目。」
另一業主氣憤地表示,「原來西波子村這一片就是荒山野嶺亂荒灘吧?你現在弄成了一個大的項目,變成了一個人文景觀,現在對我們說它破壞生態,定性(成)違建,這就是對我們作為人民群眾,對國家對政府的一種信任的褻瀆。我說得嚴重一點,這就是卸磨殺驢。」
「從理上來講,八達嶺政府作為八達嶺山莊的起始開發單位之一,在山莊的建設中未能如約地取得後期項目的證書。現在反過來,你們開發商撤走了以後,變成了管理方,說這個項目是違建,我們從心理上情理上法理上都是不能接受的,我認為這就是一種很不可理喻的。」
他說,「這個一期項目是你政府開發的,是你國家有政府的背景在裏面的,你現在政府反過來把所有的一切推翻,這個國家的公信力在哪?政府的公信力在哪?」
不講法律 與民爭利
原北京律師賴建平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按道理講,如果已經起訴了,在法院有效裁判作出之前標的物是不能隨便動的,除非很特殊的情況可以先予執行。「那萬一法院判它是合法有效的,不應該拆,你把它拆了,怎麼恢復原狀啊。」
但他表示對此事件非常不樂觀,補辦手續的可能性幾乎不大。「共產黨你拿到證它都恨不得要搶你的。因為這個地方原來就沒有合法的手續,現在把手續(補辦等於)合法化了給你,等於說送來一個財富給你。它本來跟老百姓爭利的、搶利的。」
近年來,北京強拆事件風起雲湧。秦嶺事件後,中央及地方政府相繼加緊了對違建別墅的清理。
賴建平認為,政府不是出於單一的動機,但本質上就是與民爭利。「就是說這些沒有產權的或者小產權的、手續不齊全的這些房產,是原來的一種歷史遺留下來的,某種程度上老百姓可以得到一點額外的利益。政府現在地也賣的差不多了,但是它的財政支出又很大,所以它就試圖把讓給老百姓的這點利奪回來,這是最重要的。」
他指出,地方政府要對社會承擔一種責任,就是政府明明知道他們在開發、在買賣,卻一睜眼閉一個眼,按道理當時你就要制止的,過了這麼長時間,這個其實是有問題的。
「甚至上面的官員,北京市的規劃局、建設局、土地局,沒準下面的人他們要給上面進貢的,給他行賄的、分贓的。你不這麼幹,他就會馬上就查處你。你給他上面分了錢了,他就放你一馬,變相的官方勾結,上下勾結。這些東西很複雜,不是我們簡單的一個法律上的yes or no。」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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