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人稱「霸氣哥」的前網台主持曾建峰,去年5月1日一個人站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商場,被警方指控涉嫌違反「禁聚令」收到兩張控票,其中一個案件於上周一(5月24日)被沙田法院宣判罪名不成立。曾建峰在上周四(27日)接受大紀元時報「珍言真語」欄目記者梁珍採訪時表示,一個人也能被指控違反「禁聚令」,這種荒謬的事情只會發生在一個荒謬的、不正常的社會。

他指出,香港現在就是一個大監獄,而政權是很愚蠢的,自以為消滅人的肉體,禁止六·四維園集會,這件事就不會存在。當然不是。就算肉體被消滅了,精神卻是超越了時代的,可以感動更加多人。他表示,雖然知道香港的自由空間最後都會一點一點的喪失,但是他們堅持留在香港,就是要以空間換時間,讓自由消失得慢一些,把時間留給海外的朋友。就算是坐牢,也會變成一種抗爭手段,坐牢期間就在不斷地提醒外界,這個世界還存在不公義。他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世人的眼睛是雪亮的,堅持正義的人最終會重獲清白。

法官批評警方控罪荒謬

去年5月1日,網民號召到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唱」,其間六名人士被警方控罪違反禁聚令,人稱「霸氣哥」的曾建峰當天更是被兩度票控。

曾建峰表示,他在去年5月1日的遭遇就正好解釋了香港警方的執法手段就是濫捕、濫告。

上周一(24日)在沙田法院,控方在結案陳詞中指曾建峰與其他聚集人士有共同目的,已觸犯法例。對此,法官彭亮廷形容這種說辭是「荒謬」、「荒誕」。法官指出,如果控方的說法成立的話,那麼,整座購物中心內當時所有正在購物和逛街的人都違反了禁聚令。

而且,從現場片段可見,案發時被告手裏並沒有大喇叭、揚聲器,也沒有標語和旗幟,身邊除了警員和記者之外,沒有其他人士。雖然被告當時有向著4樓叫囂,但現場環境嘈吵,作供警察也不能確定被告是否在叫政治口號,未能證明被告與其他示威者有共同目的。

法官在裁決時指出,控方忽略了刑事法中的「行為」元素,只側重於追究被告出現在商場的意圖及動機,但刑事法中從來沒有一項罪行是只講「意圖」而不講「行為」,「否則的話,會變成思想也都犯罪」。因為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群組聚集)規例》並沒有具體寫清楚甚麼是「聚集」,因此法官特別參考了台灣教育部和牛津字典的解釋,指出「聚集」的意思是「集合、集結、聚積、走在一起」,但被告當時只有一個人,「獨自一人如何『走在一起』?」

彭亮廷法官還說,根據第599G章,警方只有在每個群組少於1.5米距離、每個群組有多於4人聚集時,才可以作出驅散,當時被告的1.5米範圍內並無其他人,故控罪並不成立。法官表示,不明白控方及律政司為何堅持使用限聚令票控被告,而非公眾妨擾、阻差辦公等更切合的控罪,並指出做法「甚為牽強」。

曾建峰表示:「法官引經據典,我坐在那裏聽那個判詞,法官好像正在上一堂中文課。法官本身要特別做這個澄清已經是很荒謬的了,這已經說明了香港的現狀是多麼的不正常。」

曾建峰提到,去年5月1日另外幾位同樣被警方以違反禁聚令控罪的人士,「包括社民聯的兩宗(案子),他是真正打著旗子示威的,但是他們是四個人一組,隔開了1.5米,其實離開很遠了,但是都被他們告,而且是告成了。審理他們的那個姓鄭的法官,做出的判詞與彭亮廷法官的判詞是完全相反的。姓鄭的法官說:無論你幾個人,就是每組人你以為沒有違反這個四個人的上限,但是你在那個現場出現,是不需要考慮你們的距離,就是說你們都是有共同的目的。」  

曾建峰還說:「更加荒謬的是,其實無論警方或者是控方,就是彭亮廷法官說的沒錯,錯誤引用那個法律的條例,其實所謂『共同的目的』。他們整天都想藉著這個所謂的『共同的目的』去執行聚會令,但是荒謬之處就是,你回頭看一看那條防疫條例都沒有講過任何有關共同的目的。這個『共同的目』的概念是來自非法集結罪,他們引用非法集結的概念就放入限制令裏。所以彭亮廷法官這次就以正視聽,很清楚的講到599G第10條第2行,的確有解釋到甚麼叫作受禁止群組聚集。如果兩個群體的人,各自都沒有違反人數上限,而他們有足夠的距離,就是說多於1.5米,那就不是受禁止群組聚集。」

而去年5月1日那天,政府沒有下令封閉那個商場,商場裏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就是去shopping,逛街、購物,現場有一家老小的,還有老弱婦孺在那裏,警方那麼高調派防暴警察進入商場執法,這種手段很容易令現場出現大混亂,然後在執法上面,也可以造成許多不公平。「我這件事情不就正好解釋了甚麼事濫捕、濫告;同一天發兩張限聚令的告票給一個人,正好解釋了警察這種執法手段就是濫捕、濫告,至少是濫告。」

一定要堅持彰顯正義

在過去一年裏,曾建峰認為自己看到了「極荒謬」的事情,例如梁珍因為被暴徒襲擊這件事而成為新聞主角;而7‧21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的案件中,最早被人控告的不是白衣人,卻是調查7‧21真相的電視編導蔡玉玲;他認為發生這一切正好說明當前的香港是一個不正常的社會,不是好事。香港當局「這麼荒誕、不擇手段去對付一些它認為不聽話的人。其實恐懼一定會有的。但是你不要去害怕,你就做你平常一直在做的事情。我們是用理據去質疑,即使我們期間也會面對一些不公平的對待。」

他也認同梁珍所說的:只要可以彰顯正義的事情,哪怕一點點也要堅持,堅持下去就會看到事情會有改變,所以不要放棄希望。「公道自在人心,就算在這個地方得不到公平、公道,但是世人的眼睛是雪亮的,最後始終會得到一個清白。」

曾建峰對於自己的案子能夠遇到正常的法官而感到幸運,同時認為更重要的是,他的案子可以給後邊其他人的案件帶來一些指示和參考意見。「至少在限聚令一條上面,這次的裁判官就講的很清晰,他界定了聚集的定義,他很具體的在判詞上語重心長的解釋,要判斷是否聚集,不少於1.5米這個距離就很重要。所以這個案件他澄清了很多東西。裁判官彭亮廷也很強調,他沒有偏幫任何一方。」

「我只是期待法庭上受過專業法律知識訓練過的法官,至少是做到裁判官層次的,他們對法律的觀點應該是有一點專業的理解,而不是到最後變成跟前線警方一樣的水平,或者是跟一些普羅街坊的看法是一樣的,那就太令我失望了。現實中有太多的案例,那些判詞看的我怒火中燒。你真的會生氣,就是一些很基本的法律觀點,他們都完全模糊了,矇了自己的眼睛,根本不看自己的專業。」

至於他的另外一個案子將在6月20號開審。他預計有三個可能性:第一個,律政司可能會撤訴,不控告了;第二可能會拿前一樁案件上訴;再有一個可能,就是警方改變控罪,可能是阻人辦公、行為不檢、非法擾亂秩序,「這些都是輕罪,但是比限聚令更加模糊,入罪的門檻更低,更加有可能被濫用,純粹依靠警察的主觀感覺而定。因為掌權的人通常都會有濫權的傾向,古今中外的警察多數都是濫權的,所以我們這些無權者更需要去捍衛自己的權利,需要繼續去抗爭。如果你放棄了,那你無論去到那裏都是放棄的,即使留在香港心態也是放棄的。如果你是積極的話,你去到海外都還有事情可以做的。」

5月26日的月亮是一個超級血月,這令曾建峰想起過去跟他一起做節目、一起喝酒聊天的傑斯和黃國桐,而黃國桐本身是律師。「當記者遇襲,記者成為新聞主角,當律師成為案件的主角的時候,香港是多麼悲哀,多麼荒誕和荒謬的社會。」曾建峰感嘆道,由於差不多所有主持都被捕,或者被控了,現在很多節目都很難繼續做下去。

「雖然內心對這樣一個荒謬的社會已經慢慢習慣了,但卻不代表你要屈服,這一點很重要,你的心情不要被它影響,精神不會被打倒。」

大陸的維權律師高智晟,曾經在書中記錄了自己被綁架後,遭受了種種酷刑折磨。高律師說,他受迫害的時候,身體受酷刑折磨到極點的時候,但他的精神還沒被打倒,他發覺他的精神可以超越身體。

曾建峰認為高律師講的這些話是很重要的。「他的精神超越了他的肉體。即使他的肉體到最後可能都不存在了,但是他的抗爭精神是無限的,已經超越了他的肉體,也超越了時代的,感動到更加多人的。在這一點上,政權(政府)就顯得很愚蠢,以為消滅了人的肉體,禁止六四維園機會,這件事就不會存在,可是事實上卻不是這樣。」

雖然現在的香港變成了一個大監獄,自由的空間正在一點一點消失,但是很多香港人為甚麼還要留在香港?是希望透過抗爭,可以減緩自由空間消失的速度。因為當判刑是不公義的,監獄也是不公義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坐牢也會變成一種抗爭,「即使你的肉體不在自由社會,(坐牢)失去了自由,但是呢,其實你是不斷地提醒外界,整個世界:這個不公義依然存在。就是利用坐牢去傳達這個信息。」

他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世人的眼睛是雪亮的,堅持正義的人最終會重獲清白。  

梁珍也提到,精神的力量其實是很大的,千萬不要小看人的精神的力量,精神和物質是一體的,當你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正確的時候,人的精神沒被打垮的時候,其實你的身體可以有更大的承受力,比如在「反送中」抗爭運動期間,記者們在前線做採訪可以一天只睡一個小時,卻都不覺得累。比如大陸的法輪功學員面對中共利用整個國家機器的打壓,二十多年過去也沒有被打垮,因為法輪功學員知道自己堅持做好人沒有錯,發傳單、講真相是人的基本權利,是無罪的。由於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的講真相,即使面對迫害他們的警察,也不斷向警察講真相,告訴他們迫害善良是錯的,有些警察因此明白真相就辭去了工作,甚至一些公安開始保留和收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證據,選擇站到正義這一邊。

港府信譽低港人拒打疫苗

港府最近推行持雙程證來香港探親旅遊的人,都可以免費接種新冠病毒(中共病毒)疫苗,曾建峰直言林鄭當局很明顯是在「谷數」(盡力提高接種疫苗的人數)。他說,林鄭當局所謂的防疫,不可避免的都是涉及政治,藉口防疫來實施鎮壓,他去年被警方控罪違反限聚令就是最好的例子了。第二,涉及到所謂的「特首前哨戰」,由於梁振英和葉劉淑儀對特首的位子虎視眈眈,偏偏林鄭在抗疫打疫苗問題上做的不合格,用林鄭自己的話講,「成批貨積壓」,無論是科興或復必泰接種率的都很低,她要把這些疫苗推銷出去,才會想到把持雙程證的人和難民也算上,她的定義是,這些人都是準香港人。問題是此例一開,以後香港的福利大門就會越來越大。「不擇手段,為了政治。所有的事情都是政治。其實香港人不打疫苗,也是因為政治,其實是一種信心的危機。 」

曾建峰指出:道理很簡單,第一,市民是不會信任這個政府,因為疫情期間,大家看到很多事情的背後都有hidden agenda,有另外目的的。在防疫上(政府)是遮遮掩掩的。比如打疫苗,避開科興不提,就算是復必泰都有一些事故發生,牽扯到有人命。但是,當然在政府專家的口中,這些人死亡都跟接種疫苗沒有直接關係,每一個個案都沒有直接關係。但是它很不巧地又設了一個所謂的賠償基金,那其實是不是暗示了打疫苗是有可能會受傷,甚至死亡呢?是吧。它就設了這個款項出來,賠償的金額是幾百萬的,就是250萬到300萬。但是最後沒有任何一個死亡個案是拿得到賠償金的。

而且現在大家也看到,出事死亡的不僅僅是年長的常年老病號,連中年人,甚至是外傭都有人死亡,但是政府都可以輕鬆的用與打疫苗「沒有直接關係」為理由,推的一乾二淨。但是市民心裏能否完全接受政府的這種解釋呢?政府不去坦白交代死亡案例和嚴重副作用的案例,會嚴重打擊市民的對疫苗的信心,正因為政府的這些數據遮遮掩掩,怎麼可以強迫市民盲目的有信心呢?在目前的情形之下,「只要你不是拿槍指著我,強迫我去打疫苗的,我還有選擇權利的。因為我不相信這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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