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因車牌查冊被判罪成後,警方22日證實再有記者因查車牌涉違《道路交通條例》被起訴。

警方表示,因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在一篇文章中公開報道車主相關資料,懷疑侵犯個人私隱。2 月 11 日,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在港島拘捕一名男子,涉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據了解,被捕男子為《大公報》記者。

較早前有報道指,《大公報》曾收到警方的信件,要求交出其中一篇報道中,車牌查冊記者的資料,有關案件由警方的重案組負責調查。警方於 2 月 11 日在港島東區拘捕一名 47 歲姓黃男子,警方22 日回覆傳媒時才披露案情。

警方指該男子涉嫌於去年 8 月透過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取得相關車主的個人資料(俗稱「查冊」),包括車牌號碼、車輛登記資料、車主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其後將所得資料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的用途,涉嫌違反香港法例《道路交通條例》,案件已於本月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並將於 5 月 25 日再次提堂。

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在製作港台「7.21誰主真相」時查冊,因在 721 報道中透過車牌查冊追查白衣人,被控兩項虛假陳述罪。22日法院裁定她兩項控罪罪成,共罰款6,000元。蔡被捕後,輿論質疑警方針對傳媒執法不公。傳媒一直有透過查車牌做報道,過去也有市民針對親共報章的查冊報道作出舉報,但蔡玉玲是首名因車牌查冊被定罪的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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