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中的8人,上月在大陸刑滿釋放後被移交至香港警察。當中5人,郭子麟、黃偉然、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於今日(4月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是他們完成14日隔離檢疫後首次露面。有家屬在庭上因首度再見親人而落淚,黃偉然太太及母親則表示見到黃偉然感開心。
不少市民今日前往沙田裁判法院附近送車,約下午12時45分,囚車從法院駛出,「送車師」沿途大叫「撐住呀」,更有市民跟隨囚車奔跑。
控方在庭上申請押後審理郭子麟和黃偉然的案件並反對保釋,惟辯方沒有申請保釋,裁判官溫紹明同意將案件押後。郭子麟的案件將押後至5月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黃偉然將於5月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兩人均須繼續還押。
郭子麟在庭上不時望向家人,其家人則在庭上落淚。郭子麟家屬表示,今日是郭離開香港後,首次看到他,心情激動落淚。黃偉然在庭上亦不時與家人對視,他的太太及母親在庭外表示今日見到黃偉然感到「好開心」。
另外3人,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控方申請充公3人8,000至3萬元保釋金。指法庭曾於去年9月7日向3人發出拘捕令,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表示仍未準備好,希望於下次提堂再處理保釋金充公事宜。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5月3日再訊,3人均須繼續還押,他們在步入囚室前向親友揮手告別。
29歲的機械技工黃偉然被控製造爆炸品罪,控方指他於2020年1月16日,在沙頭角公路吳屋村附近,製造俗稱DNT的爆炸品。
19 歲的香港大學學生郭子麟被控暴動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控方指2019年11月18日,他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在同年11月19日,他在油麻地彌敦道寶寧大廈外管有一把鉗。
23歲的公開大學學生張俊富、21歲的張銘裕及22歲的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嚴文謙,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控方指3人與他人於2019年12月8日,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
張俊富另外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控方指他在荃灣致利工業大廈一單位,管有一盒爆竹、一盒煙花、11支伸縮棍、一支雷射筆、4支辣椒噴霧及一個裝有13件避彈衣陶瓷板的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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