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國新年之後,大陸各地金融監管機構嚴查經營貸等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樓市的情況。日前,深圳監管機構公佈,銀行提前收回21筆、5180萬涉嫌流入樓市的經營貸款,4家金融機構受到監管處罰,處罰問責違規責任人14人次,處罰款額合計575萬元。

據新華社16日報道,自上周開始,深圳金融監管部門已聯合商業銀行啟動全面核查,與此前排查僅限於銀行自查不同,本輪核查中,監管部門全面介入,對經營貸申請人中有購房記錄者進行跨行穿透三道手續的深度核查,一旦發現信貸資金流向房地產或股市等,銀行將採取收回貸款等措施,確保經營貸資金用於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深圳多家銀行表示,已接到監管部門發來的協查清單。根據監管要求,跨行追蹤要穿透到第三手,即A賬戶轉給B賬戶再轉給C賬戶,核查要穿透到C賬戶有沒有違規使用資金買房或買股票。

具體排查範圍,21世紀經濟披露,監管要求商業銀行自查2020年以來經營貸資金流向,且需穿透檢查。排查範圍包括2020年以來獲批經營貸的公司股東本人及其配偶在貸款前後的6個月內購房行為,了解資金流向;貸款抵押物過戶時間與貸款申請時間是否短於8個月等。

一家大型國有銀行深圳市分行負責人表示,該行建立了大數據監測系統定期分析信貸資金流向。一旦發現經營貸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將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客戶立即提前歸還貸款,並有權要求客戶按約定支付貸款挪用罰息。無法按期提前歸還貸款的客戶將面臨銀行訴訟、抵押房產被查封等風險。同時,違規客戶還將被列入行內黑名單,進而可能影響客戶後續在該行繼續申請貸款。

據財聯社報道,近日深圳銀保監局、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發《關於轄內銀行經營性貸款有關問題的通報》,指出了銀行資金違規流入樓市的三種典型案例。

三種典型案例如下:

一是,銀行員工誤導客戶套取經營性貸款買房。例如,深圳農商銀行光明支行員工李某營銷展業不規範,誤導客戶使用經營貸資金買房。

二是,客戶經理在微信公眾號不規範開展業務宣傳,平安銀行深圳分行零售客戶經理陳某與「小鵬號」私下合作,推送抵押經營貸可做新過戶公司文章,誤導金融消費者藉用「空殼公司」違規申請使用貸款。

三是,存在個人套取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通報》指出,平安銀行深圳分行對經營性貸款借款人主體資質審核不嚴,未穿透式核查貸款資金流向。其客戶鍾某於2020年3月16日通過全款一次性付清方式購買房產,次日設立企業,持股100%,持有房產剛滿六個月即向平安銀行深圳分行申請房抵經營貸,貸款金額226萬元,資金受託支付至張某在農業銀行的個人賬戶。當日,張某向劉某等16人合計支付資金217萬元,其中支付至劉某178.77萬元,經核實為代鍾某購買某住宅樓尾款。深圳市Z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為鍾某購房、成立企業、貸款諮詢等環節提供「一條龍」服務。

隨後有大行需結清消費貸經營貸方批按揭。21世紀經濟報道,今年中國新年後,四大行中有銀行對深圳地區按揭審批提出新要求,近6個月新增的消費貸、經營貸、大額信用卡消​​費、分期或融資,必須結清並提供結清證明,否則不予審批。

據大陸《時代周報》3月19日報道,某銀行要求客戶經理在辦理經營貸時需填寫擔保證明,確保借款人借用經營貸是用於經營。若借款人將資金用於購房,客戶經理將受到查處。

深圳某房地產經理人表示, 「這輪審核的顆粒度很細,要求收入和社保匹配。」部份開發商在審核時要求社保的繳費記錄和工資發放的日期接近,對首付款到位時間要求提高,如資金來源是半年前有頻繁交易記錄的更容易通過;若臨近購房日期有轉入大額資金的,則會被認定為是代持或槓桿借貸。

媒體引述廣東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李姓研究員表示,房價上漲過快的區域都是加槓桿投資突出的區域,嚴查經營貸之後,部份熱點區域或將降溫。此外,前期高槓桿入市的部份購房者由於盈利無法兌現,月供壓力大、資金鏈緊張,或將被迫拋售,甚至是降價拋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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