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2名港人從香港乘快艇前往台灣,途中遭廣東海警截查後被扣押在深圳。去年12月底,深圳市鹽田區法院宣判其中10人判刑,其中2名因未成年不予以起訴,已移交香港。「12港人關注組」近日於Facebook發帖,以「偷越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的8人,即李宇軒、郭子麟、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子賢、鄭子豪及黃偉然,將於3月22日刑滿後分批移交回港,預計會即時還押,其中部分案件排期至2023年審理。
據《星島日報》報道,8名被判刑7個月的港人,將於本月22日刑滿出獄,料當日早上會經深圳灣口岸返港,港警已做好移交準備,預計會將8人扣留在天水圍警署「落簿」,之後再押送至各人所屬案件的警署。
《香港01》報導,李宇軒於香港被控「勾結外國勢力」被捕一案, 警方現時已掌握足夠證據,料李返港後即落案檢控。除了上述8人,2名未成年被告廖子文、黃臨福因認罪而不作起訴,關押逾4個月後,去年底已遣返香港,現正因其它案件在壁屋監獄關押。喬映瑜、鄧棨然被指「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遭判監2年及3年,二人仍在內地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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