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兩黨議員在參眾兩院都提出了立法,以制止中共當局批准的從良心犯身上摘取器官的做法。
「摘取器官是一種相當野蠻且不人道的行為,是我們的世界無法容許的。」眾議院法案的主要發起人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在3月9日的一份聲明中說。
史密斯補充說:「我們必須採取更多行動,來制止國際人口販賣集團、恐怖組織,甚至是一些政府,特別是中共政權的殘暴行徑。他們殺害了無辜的人們,並出售他們的器官以牟取暴利。」
他補充說:「我們的立法將授權美國國務院,在全世界範圍內識別和揭露器官摘取者和販運者,目的是通過有效的制裁和旅行限制,來懲罰犯罪者。」
這項名為《停止強摘器官法案》(Stop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Act)的立法,將授權美國政府拒絕或撤銷從事非法販賣器官者的護照。
根據美國《國家器官移植法》(National Organ Transplant Act)第301條,禁止人體器官的商業化和私下買賣。
中國一直是移植旅遊的首選目的地之一,北京曾在美國報紙上宣傳器官來自自願捐贈者的說法。從2015年1月1日起,中共當局停止從被處決的囚犯身上摘取器官,並聲稱器官來源是自願捐贈的新制度。
位於倫敦的「獨立人民法庭」在2019年6月,發表一份報告駁斥了北京的說法。該報告在長達一年的調查後得出結論:中共當局批准的強摘器官行為正在「大規模」發生,其中法輪功學員是器官的主要來源。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自1999年以來,法輪大法修煉者一直是中共迫害的對象。
此外,該立法還將要求國務院每年報告外國強摘器官的情況,並查明對強摘器官負責的外國官員和實體,並根據該立法實施制裁。
該立法還將禁止美國向這些外國責任實體,出口器官移植手術設備。
眾議院法案(H.R.1592)的共同提案人是民主黨眾議員湯姆·佐茨(Tom Suozzi)和共和黨眾議員維琪‧哈茨勒(Vicky Hartzler)。參議院法案(S.602)由共和黨參議員湯姆·科頓(Tom Cotton)和民主黨參議員克里斯‧庫恩斯(Chris Coons)提出。
湯姆·科頓在一份聲明中說:「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中共確實並且持續從受迫害的宗教團體、良心犯和囚犯身上摘取器官。」
「該法案將查明並懲處參與強摘器官的中共成員。現在是讓北京為這些令人髮指的行為負責的時候了。」
去年12月,在上屆國會會議中也提出了類似的立法。
今年,維珍尼亞州有四個不同的縣,通過了譴責中共強摘器官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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