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權觀察22日發表了第二份「港版國安法」執行情況監察報告。報告指出,今年7月至11月底之間,至少有27人被以「港版國安法」相關罪名拘捕,其中3人被起訴,最少7宗案件與「港版國安法」無關,卻由警方國安處調查。報告質疑當局執法的程序公正性和透明度。

報告指出,今年9至11月期間,警方至少拘捕6人,其中2人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從7月到11月底,五個月之間,警方以「港版國安法」罪名至少拘捕了27人,當中三人被起訴,另外最少有7人與「港版國安法」無關,但與去年的反送中示威活動有關,而且發生在「港版國安法」生效前。

被以「港版國安法」的罪名起訴的3人,包括今年7.1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的唐英傑、學生動員前召集人鍾翰林,及外號「美國隊長2.0」的馬俊文。

報告中說,他們關注到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一案,是警隊國安處以「港版國安法」賦予的巨大權力去調查與「國安」無關的案件。

譚得志所涉控罪與「港版國安法」無關,但案件卻由國安處負責,令人懷疑國安處處理案件的範圍不清,以及警隊可以濫用國安之名任意搜查和逮捕;在法庭提訊時,法庭又應律政司的要求,把案件轉到「國安法」指定的法官審理,結果被告不準保釋出外候審,令人對既有的訴訟程序和政策產生疑問。

報告還指出,「港版國安法」生效後造成的寒蟬效應,甚至影響了私人商業活動,有商家因產品的設計及支持反送中示威活動的政治立場,受到威脅,最終不得不暫停營業。

此外,報告質疑,港府引用「國安法」任意取消4名議員資格,並根據行政程序取消1名小學教師的資格,是嚴重違反程序公義,侵犯選舉、公平審訊及學術自由等多項基本人權。

至於廣受國際社會關注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本月11日突然被警方國安處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次日又被「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裁定不得保釋而關押到明年4月再審。因為此案發生在民權觀察第二份報告截止之後,所以沒有被列入報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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