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重慶民營企業家李懷慶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被重慶第一中級法院以4罪重判20年。李懷慶因在微信轉發敏感文章和錄音被捕近3 年。

李懷慶被以「煽顛、詐騙、敲勒、非法拘禁」4罪名重判20年。今年6月8日李懷慶案開庭審理,但一直沒有宣判。期間,律師先後超過20多次要求會見但都遭中共當局的拒絕。

李懷慶的妻子包艷對《大紀元》表示,「肯定是不服的、是要上訴。很多證據鏈是東拼西湊的,所謂的詐騙是對方欠錢不還,反而說我先生詐騙,這4項罪名加起來給判得這麼嚴重。」

54歲的李懷慶是重慶市當地人,被捕前為重慶富華典當公司的老闆,於2018年1月31日被重慶警方以「虛假訴訟罪」刑拘,後被冠以「煽動顛覆政府罪」逮捕。他被指控在微信上於2017年10月—2018年1月期間,曾7次在微信上轉發「紅四方面軍在四川殺人百萬」文章,以及曾轉發有「道義抗爭」、「暴力革命」 等字眼的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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