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港人疑潛逃台灣時被中共海警截獲,至今仍被扣押在深圳看守所。中共海警聲稱在中國水域的「毗鄰區」拘捕12港人,部份被捕者家屬到警察總部報案,並要求海事處提供12港人被截獲的位置和船隻雷達資料等。警方20日發文回應「無發現」大陸海警船進入或停留在本港水域。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則認為警方答非所問,12人真的是循水路離開,海事處的24小時雷達極有可能掌握了關鍵資料,「而這些資訊對重組案情極為重要,甚至完全扭轉事件的性質」。
警方20日晚發出貼文回應稱,「8月23日上午的航行監察系統紀錄,無發現大陸海警船進入或停留在本港水域」。朱凱廸今日(9月21日)在Facebook表示,家屬明明問的是12人動向,警察卻答非所問。他認為,如果12人真的是循水路離開,海事處的24小時雷達極有可能掌握了關鍵資料。
海事處的雷達覆蓋整個香港水域
朱凱廸在貼文中表示,有熟悉航海事宜的朋友曾指出,海事處的雷達覆蓋整個香港水域,對於裝有「自動識別系統」的船隻,雷達可掌握船名和航速等資訊,但就算沒有裝設系統的小船,雷達也會偵測到一個光點,並且記錄了該船在覆蓋範圍內的「航跡」。也就是說,如果12人真的是乘船由西貢布袋澳出發,海事處雷達極有可能已掌握他們的「航跡」,以及他們在離開香港水域前有沒有遇到其它船隻。朱凱廸直言,「而這些資訊對重組案情極為重要,甚至完全扭轉事件的性質」。
貼文指出,至於警方說「無發現大陸海警船進入或停留在本港水域」,「無發現」3個字可圈可點:不肯定有沒有,只是「無發現」。為何警察可以用這個說法迴避問題?
朱凱廸認為,因為一來中共海警和解放軍軍艦未必會向香港開放識別信號,二來裝有「自動識別系統」也可以在進入香港水域後關掉,在雷達裏只顯示為一粒「不能識別」的光點。當雷達辨識不到,水警又不在現場用肉眼監察,中國海警闖入香港水域後將12人帶回大陸關押,也可以做到甚麼都沒有發生一樣。
李家超是代表大陸機構發佈訊息
此外,中共當局一直拒絕被扣港人與其家人委派律師會面。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表示,12名港人已按大陸當局提供律師名單揀選代表律師。朱凱廸在《千禧年代》節目中質疑,有關消息是由本港保安局局長代表大陸機構發佈。
朱凱廸指出,一般人的常識都會認為,港人在大陸被拘,沒有理由不接受家屬委派的律師,朱凱廸認為李家超的說法是違反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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