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主任科員、一級警督程蘭女士因為修煉法輪功,身體重獲健康,然而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她多次遭受迫害。
程蘭,現年67歲,2007年7月退休,曾患有萎縮性胃炎、關節炎、膽囊炎、肩周炎、鼻炎等多種疾病,吃中西醫藥、打針都不解決問題,不知花了多少醫藥費。後來聽人說法輪功好,她也想試試。
1997年7月,程蘭開始修煉,神奇的是她的身體在不知不覺中好了,也不用吃藥打針了。從此,她不再愁眉苦臉,而是身心健康、愉悅。
1999年「7.20」後,江澤民集團血腥鎮壓法輪功二十多年來,程蘭被南京市、鼓樓區「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和國保警察多次非法抄家、綁架、非法拘留,還被非法嚴重警告處分一次。
非法抄家
2011年12月下旬的一天,當地出去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被警察綁架,程蘭受到牽連。
12月26日上午,鼓樓區公安分局離退休辦公室主任趙守全(現已退休)打電話讓程蘭下午2時到分局去。她到那後,南京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鼓樓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紀檢部門七八個人對她怒目而視,審問她煉法輪功等情況。她不配合。
下午4時左右,南京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鼓樓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蔣雲穎、警察徐健和湖南路派出所警察共10人,在沒有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了她的家,強行掠奪了電腦、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
強制洗腦
2011年12月28日上午,鼓樓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蔣雲穎、徐健等一幫警察把程蘭綁架到鼓樓洗腦班迫害。鼓樓區「610」錢超傑科長是迫害她的負責人。
她被單獨關押在一間房間,被兩個包夾(監管法輪功學員的刑事犯人)24小時看守,不准出房間門,上廁所都是兩人押著,被強制看誣陷法輪功的光盤和書,使她身心遭到極大的傷害。
當時是2012年1月19日(過年前兩天),洗腦班只剩下她一人。錢超傑對她宣佈,放她回家過年,年後再回洗腦班,過年期間不准離開南京市,違反責任自負。
她從洗腦班回家後發現家門口裝了探頭監控、家裏的電話被竊聽,出門被人跟蹤。
女婿受株連 失去工作
程蘭的女婿在北京一家外企做技術工作(部門負責人),程蘭的女兒剛生小孩。2012年過年期間,女兒打電話說小孩生病了,叫她趕緊去北京照顧。她到分局國保大隊請假,留下女婿的住址和電話。
南京市、鼓樓區「610」知道她去了北京,就勾結北京的「610」和國保警察上她女兒的家門來迫害她。
一天,北京市朝陽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一名警察和住區管段警察找到她女兒家,對她約法三章,她不配合。
在北京期間,她經常凌晨4時到醫院掛號、排隊為小孩看病,這引起了警察的注意,公安局派人跟蹤她。
數日之後,她女婿很痛苦地告訴她自己被公司辭退了。她馬上明白,因為她的緣故女婿遭到了株連。南京、北京「610」、國保相互勾結,暗箱操作,強制外企公司辭退她女婿,以此逼迫她離開北京。女婿、女兒無辜被牽連迫害,經濟損失慘重。
控告江澤民遭恐嚇
2015年6月7日,程蘭到鼓樓郵局用EMS特快專遞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寄出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訴訟狀,並收到回執短信。
大概在2016年6月的一天下午,鼓樓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潘俊、徐健,還有管段警察孔祥平闖入程蘭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家,搶奪她的法輪功書籍,並把她劫持到湖南路派出所審問。
她們問她是否寫了信控告江澤民,是否給南京市公安局三位領導寫了法輪功真相信。
程蘭理直氣壯地告訴他們:「控告江澤民的信是我寫的、我郵寄的。這是國家《憲法》賦予我的權利,你們沒有權力審問我。」這時,她看到她寄的控告信就在他們的手中。
接著,潘俊強硬地說,給市局領導的三封信也是她寄的,他們到郵局調查過了,還說信上己檢測到指紋,要把她的指紋打印下來核對。
程蘭堅定地說:「我不是犯人,我不打指紋,你這樣做是非法的。」
潘俊喊來三個協警,一邊一個架起她的胳臂,另一個人搒她的手指並把她往打指紋室裏拖。她堅決抵制並將身體拚命向後往下蹲,最後這幫人把她摔倒在地上。
徐健恐嚇道:「你不打指紋,就別想回家。」說完揚長而去。她在派出所被看押到很晚才回家。
送真相信被拘留
2018年8月中旬,鼓樓區公安局紀檢主任尹劍和政工主任秦岷約程蘭談話,想核實她是否還在修煉法輪功。當時中央巡視組在南京巡視,想查清當地還有多少人煉法輪功。她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願聽。
回到家後,她就式給二位主任和公安分局局長蔣浩(是新調任的)分別寫了三封長信並將信送到局裏。她在信中寫了法輪功基本真相和她對法輪功的切身感受與認知。
2018年9月10日上午,程蘭被叫到到派出所去談話。當時,鼓樓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鬱俊大隊長和蔣雲穎教導員也在場。兩人說:她寫的信己轉給他們了,分局領導對這事很重視,要她表個態:從此不煉法輪功了,這事就算了了,否則事情就嚴重了。
程蘭回答:「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煉?!我親身實踐『真、善、忍』,我的身體健康了,我的道德昇華了,在社會上做個好人,這有甚麼不好?!你們對法輪功的看法是聽來的,我是經過親身實踐得到的。」
「這梨子是甜的還是酸的我吃了,我知道這味道;你沒吃,你是聽別人說的,誰對誰錯,這不是顯而易見嗎?」他們聽罷,無言以對,轉身走了。
下午,國保副大隊長潘俊(提升一年了)帶著一個警察到派出所繼續找程蘭談話,叫她寫所謂放棄修煉的「三書」(「認罪書」、「悔過書」、 「保證書」)等等,被她拒絕。
潘俊用經濟來威脅她,還逼她按照他說的寫,走個形式。她一一回絕,並告訴他,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公安部認定14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已被廢除數年等等。
後來潘俊把她劫持到車上,到她家去抄家,沒抄到他們想要的東西,就把她劫持到湖南路派出所,要給她照相、抽血、打指紋。她指責這是違法。
潘俊不由分說,指使派出所三個男協管員,一邊一個架著她,一個搒她的手指,往照相室強行拖拉她,潘也幫忙。她握緊拳頭大聲高呼,制止他們。派出所的所有警察被呼聲驚動,都趕過來,潘等人只好鬆手。
潘俊吃過晚飯後,拿著已開好的所謂處罰決定書,要拘留她10天,她拒絕簽字。潘俊用一輛麵包車帶上5個協助人員,把她非法關押到南京市拘留所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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