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5月15日),民間記者會(簡稱:記者會)就警暴問題召開記者會,要求就反送中以來,就警察濫暴、濫權問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重組警隊,兌現「五大訴求」;而對於今日下午監警會做出的報告,記者會表示,由於監警會沒有面向社會的獨立調查權,而存在「先天缺陷」,且其報告僅是用來「淡化警暴的劣拙把戲」,因而民間將「不收貨」。

記者會表明,監警會做出的報告是僭越行為,「且報告無信用可言,是港府政權在自說自話。」

記者會還表示,由於職能所限,監警會沒有法定權力對社會問題進行調查,無權傳召證人,而被傳召之人可以不出席,可以不作供,而蒐集到的材料日後可以在法庭上做為檢控不同人士的證據,因而在這些條件之下,記者會表示,「很難見到證人可以不作不實的口供。」

根據法例,監警會的職能是負責審視警務處轄下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的調查結果,本身並無法定的獨立調查權。

有鑑於此,5位國際專家因監警會的調查權不足的問題,在去年12月集體辭職,他們辭職的理由是,需要有真正的獨立機關對警暴問題進行調查。

根據香港法律第86章,真正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其主席一般將由委託的大法官擔任,從而擁有傳召證人的權力。

對於監警會歷時10個月做出的報告,其中關於7.21元朗襲擊事件,監警會列明其並無法定權限或能力審查有關警務人員與黑社會勾結的指控,強調有關指控只能夠由執法機關調查。對於在反修例事件中12宗警員開槍事件,報告對警方違規予以了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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