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美文化(2366)前身「勤+緣」創辦人梁鳳儀及其丈夫黃宜弘涉挪用公司資金案,被證監會入稟以民事控告。據悉,此案會轉交執法機構作刑事調查。律師梁永鏗指,若黃梁挪用資金屬實,涉刑事罪行,有機會判監,時任公司董事亦有可能吃上官司,這意味著「勤+緣」董事,包括非執行董事「賭王」何鴻燊之女何超瓊及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獨立非執董藝人許冠文及前全國政協常委劉漢銓均有可能因此案惹上官非。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雖然目前僅證監會對梁黃進行民事訴訟,但若事件涉及刑事罪行,依往例,證監會會轉交執法機關調查,若證監會在民事案件中勝訴,就更有理由交付刑事調查。

黃梁挪用公司資金案

梁鳳儀及黃宜弘涉挪用公司資金案,報道引述入稟狀指出,可疑交易於2010年10月至2012年3月期間簽訂,梁黃借用21個「人頭」,包括梁鳳儀的契媽、密友等非關連人士,成立超過10間BVI公司(離岸公司),將合共176集(包括48套)電視劇播映權賣予上市公司,10宗交易涉及總額3.27億元。

證監會指,有關電視劇集的轉播權交易根本不是正常交易,而是梁黃策劃的挪用公司資金行動,不僅交易均被抬高價格,所有收款公司均與梁鳳儀有關,甚至由她幕後控制,所有離岸公司買家及公司簽署人也均由梁鳳儀提名,以進行隱瞞的詐騙計劃,挪用公司逾7,000萬元資金。

值得留意的是,根據入稟狀,總額3.27億元的交易分10宗完成,每宗平均交易額為3,270萬元。根據聯交所的上市規則,市值超過10億元的上市公司,每宗交易低於公司市值5%之下,毋須向公眾披露。「勤+緣」於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期間市值超過10億元,以拆散交易的方式規避向聯交所披露交易訊息。

黃梁背景及藍絲董事

梁鳳儀早年寫財經小說,著作逾百本,於1995年底成立勤+緣媒體公司,並於04年在主板上市,集資超過1億元,成為當時在本港首間主板掛牌的電視劇策劃經營公司,2012年她出清公司所有股份,過半退休生活。

黃宜弘從1991年至2012年擔任立法會議員,擔任議員期間績效極差,經常於立法會睡覺,且是唯一連續五年未於會上提出質詢的議員。他亦曾在2003年基本法23條立法被示威者包圍下,舉起不雅手勢。2012年不再參選立法會議員,其後患上初期肺癌,2015年經手術切除左邊肺後康復,惟及後癌症復發,目前鮮少露面。

涉事期間擔任「勤+緣」的董事何超瓊、黃英豪及劉漢銓,均是新成立的「再出發大聯盟」發起人。何超瓊為澳門賭王何鴻燊與二太藍瓊纓所生的女兒,2015年1月,何超瓊以50億美元身價成為香港女首富。黃英豪過去一年活躍於政壇,更盛傳有意角逐立法會進出口界議席;他曾被控行賄香港資源前執董,最終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劉漢銓是前全國政協常委,目前是民建聯顧問。

梁黃挪用公司資金案爆發後,公司由盈轉虧,蝕5.76億元,兩年半間「勤+緣」的股價慘跌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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