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周五(1月17日)公佈2020年2月移民排期,親屬移民類(中國大陸及港澳台出生申請人)有三個類別小進1周至5周,但兄弟姊妹類倒退近7個月。大陸申請職業移民多個類別前進10天至1個月,港澳台出生的第一優先申請人有移進2個月。
在「遞件排期」方面,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所有類別都移進1周到1個月。職業移民的遞件排期上,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所有類別都原地踏步。
綠卡批准排期
1.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的「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簡稱「綠卡批准排期」),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具體更動情形如下:
第一優先(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1類):移進38天,到2013年8月22日;上月前進61天。
第二優先2-A類(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F-2A類):有名額,無需排期;上月也無需排期。
第二優先2-B類(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2B類):移進14天,到2014年8月22日;上月原地踏步。
第三優先(公民已婚子女,F-3類):移進7天,到2007年11月22日;上月移進7天。
第四優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姊妹,F-4類):倒退215天,到2006年7月1日;上月原地踏步。
2.職業移民
至於綠卡批准排期的職業移民,港澳台申請人第一優先的排期連續數月推進,2月移進61天至2018年12月1日;第二優先、第三優先(一般類以及非技術勞工)、第四優先以及第五優先等都是有名額。
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第一優先,2月排期原地踏步、維持在2017年5月22日;第二優先移進14天至2015年7月15日;第三優先(一般類)移進31天至2016年1月1日;第三優先其他類別(非技術勞工)移進30天至2008年5月1日;第五優先(非區域中心)移進9天至2014年12月1日。
2020年2月美國移民排期
A表:綠卡批准排期表
親屬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3年8月22日(移進38天) |
2013年8月22日(移進38天) |
第二優先(2A) |
有名額 |
2016年6月22日(移進14天) |
第二優先(2B) |
2014年8月22日(移進14天) |
2014年8月22日(移進14天) |
第三優先 |
2007年11月22日(移進7天) |
2007年11月22日(移進7天) |
第四優先 |
2006年7月1日(倒退215天) |
2006年7月1日(倒退215天) |
職業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8年12月1日(移進61天) |
2017年5月22日(原地踏步) |
第二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7月15日(移進14天) |
第三優先 | 有名額 |
2016年1月1日(移進31天) |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 有名額 |
2008年5月1日(移進30天) |
第四優先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四優先(宗教勞工)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五優先 | 有名額 |
2014年12月1日(移進9天) |
第五優先(區域中心) | 有名額 |
有名額 |
遞件排期
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自2015年10月起實行雙軌制,在「綠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項「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簡稱「遞件排期」)。
2020年2月的遞件排期,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在親屬移民類別上,第一優先移進7天,至2014年3月22日;第二優先F-2A類(未成年子女)移進30天,至2019年12月1日;第二優先F-2B類(成年未婚子女)移進14天,至2015年4月22日;第三優先移進7天,至2008年7月22日;第四優先原地踏步,維持在2007年7月22日。
職業移民遞件排期上,港澳台以及大陸申請人都無變化。其中,港澳台的第三優先(一般以及非技術勞工)均原地踏步、維持在2019年1月1日,其餘類別都有名額;大陸申請人的第一優先排期為2017年10月1日;第二優先是2016年8月1日;第三優先是2017年3月1日;第四優先有名額;第五優先維持在2015年1月1日。
2020年2月美國移民排期
B表:綠卡遞件排期表
親屬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4年3月22日(移進7天) |
2014年3月22日(移進7天) |
第二優先(2A) |
2019年12月1日(移進30天) |
2019年12月1日(移進30天) |
第二優先(2B) |
2015年4月22日(移進14天) |
2015年4月22日(移進14天) |
第三優先 |
2008年7月22日(移進7天) |
2008年7月22日(移進7天) |
第四優先 |
2007年7月22日(原地踏步) |
2007年7月22日(原地踏步) |
職業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有名額 |
2017年10月1日 (原地踏步) |
第二優先 | 有名額 |
2016年8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 | 有名額 |
2017年3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 有名額 |
2008年8月1日(原地踏步) |
第四優先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五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5月15日(原地踏步) |
根據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署官方網站簽證公告(移民排期)專頁,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優先F2-A、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約140,000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第一優先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第二優先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優先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優先EB-5:投資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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