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歡迎收看《新聞拍案驚奇》,我是大宇。
10月31日,是香港的萬聖節前夜,並不意外地伴隨著催淚煙霧度過;在當天入夜前,從北京發出的中共第19屆四中全會的報告,給一直不平靜的香港街頭,又注入了一絲不安的氣氛。同一天,不知道當局是不是在配合四中全會有關港澳部份的公告內容,香港高等法院頒佈臨時禁制令,對香港人的網上言論,開始插手管制。
本期節目將【解讀】四中全會《公報》港澳政策,北京或加強對港管治,同日香港現網禁,劍指連登和Telegram,23條立法會否重現?萬聖節抗爭持續;香港經濟進衰退。
~~~新拍串講~~~
四中全會閉幕 《公報》顯示當局或收緊對港政策
中國的孔子告訴後人:苛政猛於虎也。香港人對惡法的恐懼與厭惡,正體現著這一點。也許對香港人來說,10月31日萬聖夜最恐怖的面孔,卻是戴著法律面具下的,魔鬼的臉。
與上一次三中全會時隔一年零八個月,中共四中全會終於在10月底登場。這場會議在10月31日閉幕後,新華社得到授權發表了這次會議的《公報》。
在《公報》中,並沒有出現此前外界廣泛議論的習近平選定接班人,或者中央政治局要7人變9人的重大人事公告,但是,對於港澳特別行政區的問題,卻是明顯增加了筆墨,或者說,顯示出進一步收緊對香港政策的可能。
《公報》中提及港澳的部份有以下幾個重點:
1. 必須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
2. 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最引人關注的在第三點:
3. 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甚麼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呢?
危害「國家安全」的定義可以包括但不限於「分裂國家」、「叛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竊取國家機密」等等。但在公告中,當局並沒有定義香港的這場抗爭運動,是不是分裂國家的「港獨」。顯然,香港抗爭者的訴求並沒有香港獨立。
我們從之前中共官方對香港抗爭者的稱呼,我印象裏基本上有兩種,一個是「港獨分子」,這個明顯就是要說人家搞分裂了;一個是「亂港暴徒」,這個還不知要歸類到危害「國家安全」的哪一個類別。
但是不管「國家安全」要怎麼樣去定義香港的抗爭者,在大陸「權大於法」是不爭的事實,當權者要治誰,都可以像模像樣地制定一條法律。所以要在特區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關鍵在於當局要制定甚麼樣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其實這種做法早已有之。2003年,香港爆發超過50萬人大遊行反對「23條立法」,面對爆棚民意,當時的行政長官董建華不得不宣佈撤回了《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為甚麼叫「23條立法」呢?因為當時香港董建華政府推出的《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是依據《基本法》第2章第23條制訂的,這個第23條是這樣說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這一次四中全會的《公報》,讓人們對當局會不會再次推動「23條立法」產生擔憂,目前主要的觀點有兩種:一是這次《公報》中有關港澳要「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這句話,似乎是為23條立法鋪路,但是礙於香港目前的緊張形勢,可能不會在近期推出;還有一種觀點是,北京當局並不想加快「23條立法」進度,而是傾向使用香港特區政府頒佈法例法規,來實現加強管治,比如《禁蒙面法》等等。
四中全會《公報》 當局堅持「一國兩制」收台灣
《公報》中還提到了「一國兩制」,裏面是這樣說的:
「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
這很明顯,當局還是想通過「一國兩制」去統一台灣,而且當局統一台灣的算盤還打得很響,從《公報》中就能看出來,裏面說:
「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保障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
它說的「保障台灣同胞福祉」,一定指的是,想在「一國兩制」這個框架下,怎麼讓台灣人「馬照跑、舞照跳」。那香港現在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香港人要「兩制」,你當局非得堅持「一國」,這存在根本的矛盾。所以台灣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在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已經說了,你「一國兩制」在台灣根本行不通。
《公報》還有一句:
「團結廣大台灣同胞共同反對『台獨』,促進統一。」
這裏說「台獨」,後面馬上跟四個字「促進統一」,那不統一、維持現狀算不算「台獨」呢?它要團結廣大台灣同胞共同反對「台獨」,指向蔡英文所處的民進黨當局的意味濃厚,這句話有干預2020台灣大選的嫌疑。
而代表國民黨出征2020大選的高雄市長韓國瑜,在香港反送中爆發後,雖然喊出「他要當總統,台灣要一國兩制的話,除非跨過他的屍體」這種狠話。但同時又說支持「九二共識」,被很多台灣人嘲諷說,「這不是一樣的嗎?」或者說,難道不要「一國兩制」,就乾脆「一國一制」好了是嗎,也就是說韓的表態還有爭議在。
當然我這裏只是在談《公報》,講中共四中全會《公報》中的這句話,對台灣問題表達了甚麼樣的意涵,並不是想解讀台灣大選。
《公報》同天香港網禁 當局「慢性戒嚴」
剛才談到,四中全會《公報》中提到: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同一天,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就以所謂「公眾利益守護者」的身份,向香港高等法院聲請有關在香港實行「網禁」的禁制令,針對的對象是:任何有意圖在網絡平台發佈或重新發佈,任何可促進、鼓勵或煽動其他人士威脅使用暴力的人,包括非法傷害他人及損壞財物,相關網絡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連登及Telegram;以及任何協助、教唆、促使他人作出上述行為的人士。
可見,這個禁制令的申請,內容涵蓋很廣,定義並不明晰。
但是鄭若驊的申請得到高院的緊急開庭處理,並且很快在當天就獲得高院頒佈相關的臨時禁制令,有效期到11月15日。
對於為何高院認同律政司司長的申請,法官高浩文解釋說:網上平台威脅使用暴力的言論,在抗爭者暴力行為中扮演重要角色,如果不限制,相關暴力就不會停止。而且臨時禁制令的另一個目的是:告知大眾,網上言論並非沒有法律後果;表達自由並非絕對,要有妥協及平衡。
除此之外,港府10月初頒佈了《禁蒙面法》,高等法院並在近日頒發有效期到11月8日的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起底警員和其家人的個人資料,禁制令內容使用的語言定義涵蓋範圍很廣,甚至也包括騷擾、煩擾、干擾警察及其家庭成員的行為,這些都會觸犯法令,那麼市民質疑或追問警方執法,算不算違法呢?有專家質疑,這個禁制令是變相的「辱警罪」。
從禁蒙面法到變相的「辱警罪」,再到現在的「網禁」,北京和香港當局似乎在香港,變相實施一種「慢性戒嚴」。
萬聖節遊行被警方「腰斬」 旺角聚集遭驅離
在串講部份,我們簡單談一下萬聖夜香港的兩場活動。
首先是香港島從維多利亞公園到蘭桂坊的遊行,遊行原計劃是持續到晚上10點,差不多8點的時候從維園起步。但是到了8點左右,警方率先封閉了蘭桂坊區域,人們對不能進入表示不滿。一些抗爭者衝擊了港鐵中環站部份出入口,而且在一些地方堵路抗議,9點左右警方清場,在德輔道中一帶施放催淚彈,並拘捕了很多人。期間,香港電台一名記者,在採訪期間被警察推撞,質問時又被警察兩次用胡椒噴劑噴射,需要送院治療。
但是在警方封閉蘭桂坊以前,已經有不少抗爭者提前進入這個萬聖節的熱門慶祝區域,他們有的戴著V煞的面具,有的戴上葉劉淑儀或林鄭的面具以示諷刺。
10月31日也是香港831太子站事件滿兩個月的日子,7點左右,已經有人在旺角警署聚集,還有人在旁邊的太子站獻花,也有抗爭者焚燒雜物抗議,警方多次在附近區域發射催淚彈驅趕人群,拘捕多人。期間,有老年女性被催淚彈射中腳步,導致出血;也發生了一名被捕人士遭多名警察壓在身下,還朝他的臉部近距離噴胡椒噴劑;還有一名南韓記者被胡椒球彈打中受傷。
~~~新拍探討~~~
今天我們「新拍探討」分兩部份,先來說一下外界對香港「網禁」的討論。
外界對香港「網禁」的探討
10月31日,香港高院頒佈有關網絡言論的臨時禁制令,大概內容是,禁止任何人在網上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暴力,協助、教唆、促使的人也算,相關網絡平台包括但不限於「連登」和「Telegram」。這兩個被點名的平台,都是香港抗爭者常用的交流平台,而這場反送中運動沒有大台,大家也都是通過這些網絡平台在組織抗議活動。
《立場新聞》採訪了三位專家,對這項禁制令發表看法。
呂秉權表示,禁制令相當於變相落實《緊急法》禁言,網上只能出現官方允許的言論。而且他特別強調,條文中「煽動」、「教唆」等字詞,定義範圍廣,可以任由官方定義,市民可能不經意間就觸犯法律,比如在網上批評警察、質疑陳彥霖死亡有可疑等等,而且禁制令沒有說明媒體報道是否包括在內。總之就是禁制令內容定義廣泛而模糊。他批評禁制令在製造白色恐佈。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也表達了類似觀點,認為禁制令涵蓋範圍模糊,例如在網上分享香港人抗爭日程表,算不算違令了呢?
但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表示,禁制令實際效用不大,因為連登和Telegram的伺服器都不在香港。但是他批評當局一連串的動作,包括申請禁制令,都會造成白色恐佈,讓香港人擔心這裏變得會越來越像大陸,在網上發言要被安插「莫須有」罪名。
他也形容政府申請禁制令火速得到法庭批准是「偷襲」,因為這像大陸一樣,已經繞過了應有的社會討論等法律介入機制。
23條立法 會在香港重現嗎?
今天外界討論最多的話題之一,就是四中全會《公報》中提到「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否會促使香港政府加快推動「23條立法」。我們在串講部份已經提到了,有兩種觀點,一種是有可能,但不會在近期;一種是不太可能,香港會通過類似《禁蒙面法》這種變相戒嚴的做法,來收緊政策。
那麼專家對此的具體說法是這樣的。
BBC報道引述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認為,《公報》口徑顯示北京將進一步收緊對香港的政策,而港府也會納入配合,從嚴立法。
時事評論員桑普則表示,香港的抗爭運動至今沒有平息,北京短期內不會就基本法23條立法等問題,向港府施壓。
還有一件事,在這裏順便提到,香港政府周四的一份報告顯示,今年第三季度的香港經濟比第二季度萎縮3.2%,這已經構成技術性經濟衰退。這裏面有貿易戰的原因,也有香港抗爭運動的因素在。香港經濟進入衰退,再加上反送中未歇,如果當局現在想再次推動23條立法,無異於火上加油。
所以,在香港本地頒佈類似《禁蒙面法》和種種法庭禁制令這種法規,加強管治以收緊政策,在短期內應該是最有可能的。
~~~新拍互動~~~
現在我們進入新拍互動環節,一位叫Renata的觀眾在30日的節目底下留言說:共黨封鎖消息限制言論欺騙百姓,它制定的法律也是懲治百姓的工具,它自己的官員隨時可以用金錢或權力逃避法律的懲罰。歷史上它也殘害了眾多的百姓。
一位叫重生的觀眾說:大陸要是跟香港一樣的舉動,全家人都會有消失的可能。不是無想法,是顧慮太多,同時無法喚醒沉睡的人。
名為Law的觀眾說:謝謝大宇中立報道香港的政治狀況,身為香港人的我表示很感激。他還幫忙更正了一處口誤:10月31日晚是中環站9點關站,不是金鐘站。謝謝您!
名字是star的觀眾建議說:強烈建議大宇能固定節目的播出時間,那就不用每天都要打開好多遍看有沒有更新。這個確實是,我們儘快根據實際運作,固定一個播出時間,然後告訴大家。
在此謝謝大家啦!今天的節目就到這裏。歡迎您訂閱和分享我們的頻道,也建議您點開小鈴鐺按鈕,這樣就會第一時間收到我們新節目上傳的通知。那下次節目,再見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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