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很多人把賺錢、發財、一夜暴富當成人生的終極目標,為了錢甚麼壞事都幹。古人有云:「無商不奸。」商人自古就如此嗎?當然不是,這個成語的原意可不是一般人想的那樣。 「無商不奸」是後人杜撰的,原意為 「無商不尖」。

中國古代可以說是遍地「尖商」。被傳變味了的成語「無商不尖」裏藏著古人充滿智慧的生意經。

黃金法則之一:讓利

無尖不商、無商不尖的「尖」,可不是「奸詐狡猾」的「奸」,而是「冒尖」的「尖」,它是怎麼來的呢?

古時候的人買賣糧食都是用「升」或者「斗」做量器的,形狀是上寬下窄的一個梯形,但是大小比碗大多了。商人將一升的米裝滿斗之後,再將米的上頭抹平,就能做到給每個人的米都不多不少了。有些商人會再給客人加一小撮米,形成一個「尖」,叫做「添頭」,讓買的人高興。在古代,許多賣糧食的商人都會這麼做。

久而久之,社會就產生了「無商不尖」的說法,也就是說,只要是商人就會給顧客讓利。顧客高興了,商人口碑好了,回頭客也有了,這生意才能做大、做好。除了賣糧食,賣布的也有「足尺放三」的說法,在丈量到最後一尺的時候,再加放三寸。還有打油、打醋,商人也會最後再多給客人舀一勺。

所以說,「無商不尖」的讓利行為是古代商人們做生意奉守的黃金法則,也是經過時間驗證的成功秘訣。

黃金法則之二:誠信

古人十分注重誠信,商人們更需要如此,因為一旦信任感被破壞,就再也沒人來買東西了。古時候的1斤有16兩,成語「半斤八兩」就是從這裏來的。那麼,為何1斤有16兩呢?古人認為天上的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再加上旁邊的福、祿、壽三顆星總共16顆星星,分別對應著1斤裏的16兩。

做生意的人相信,如果稱東西的時候缺斤短兩,掌管福、祿、壽三顆星的神仙就會懲罰他們。商人如果少給人1兩,神仙就消減他們的福氣;少給人2兩,就減少俸祿;少給了3兩,就要折壽。

所以,古代商人不會為了蠅頭小利而做出欺瞞顧客的事情。相反地,商人寧可自己受損失,也要保持誠信。

宋代洪邁《容齋隨筆》中記錄幾則小故事。建呂南城有一個人叫陳策,他買騾子的時候,買到一頭不能加鞍使用的。陳策不忍昧著良心把騾子轉賣給別人,就把騾子養在野外的草房裏,等著牠自己死掉。

一天,一位官人路過這裏,官人的馬突然死去了。陳策的兒子與狡猾的市場經紀人一合計,磨破了騾子的脊背,假裝這騾子能馱東西,就這樣把騾子賣給這位官人。陳策聽說了之後,追上了那個官人,把騾子不能加鞍使用的事情告訴他,最後陳策把這頭養著還要繼續賠錢的騾子給領了回來。

黃金法則之三:捨得

二千多年前有個奇人叫范蠡,他花了二十多年的時間輔佐越王勾踐復國,功成之後,不要任何賞賜,空手離開,去了齊國。

在齊國,范蠡曾經白手起家做生意,因為生意做得太好,被齊王招為相。但是他散盡家財,歸還相印又兩手空空地走了,舉家搬到了陶地。在這個地方,范蠡再次從頭開始經營,19年的時間裏,他三次積攢了千金的財富,又三次把錢財都散了出去。

李白詩曰:「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講的就是范蠡的故事,後人尊稱范蠡為商聖。但在他眼裏,高官厚祿、家財萬貫都是隨手可拋的身外物,有捨才有得。

19世紀的韓國第一巨賈林尚沃,生前並未留下任何遺產,財產全數捐給了國家。西方的大富翁、大富豪大多都是大慈善家,賺到的錢都會幫助需要的人。

其實這道理很簡單,財富就像水一樣是會流動的,就算不是以金錢的形式,也會變成其它福報回來的,是你的絕對丟不了。

黃金法則之四:道義

二千五百多年前,孔子就論述過甚麼是人對財富應有的態度。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

也就是說,富裕和顯貴,是人人都渴望得到的,但是不用正當的方法得到它,君子就不會去享受;貧窮與低賤,是人人都厭惡的,但不用正當的方法而獲得它,也不會擺脫得了。

君子如果離開了仁德,又怎能叫君子呢?君子無一時刻會背離仁德,即使在最緊迫的時刻,也必須依照仁德做事,在顛沛流離的時候,也同樣如此。

明、清時期,孔子這句話衍生出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說法。「不管做甚麼,都不能違背原則與道義。」這是做人的基本準則。反觀現今社會的亂象,人們為了錢可以無惡不做,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坑、蒙、拐、騙,甚至殺人放火,這和中國幾千年來的道德準則背道而馳。

命裏有時終須有,命中無時莫強求。該是你的不丟,不是你的,費盡心思得來,也是留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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