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定於6月底主辦二十國集團(G20)峰會,東京表示二十國領袖料將同意一項稅收政策,按照數字企業巨頭在全球各國的用戶量徵收企業所得稅。若果真如此,將是一項創舉。
數據經濟(data economy)的崛起引發了稅收爭議,因為多數國家無法向跨國數字公司(digital corporate)徵收企業所得稅,即使它們在其國內擁有數百萬用戶,原因是這些公司在很多國家沒有辦公室或設立子公司。多年來,各國一直在討論這個問題,但沒有達成具體的解決方案。
東京周三(5月29日)表示,為迎合數字時代的新型交易模式,本次峰會有可能更新已行之百年的國際稅收規則。
根據新規定草案,各國將根據某家公司在特定市場營運的收入徵稅,而不是以該公司的總部所在地作為稅收基礎。
知情人士告訴《日經新聞》,包括美國、日本、部份歐洲國家,以及中共在內的G20財長及央行行長,將在6月8日至9日在日本福岡市舉行會議,預計將就基本稅收政策達成共識,提交月底舉行的G20峰會確認,預計在2020年達成最終協議。
新的國際規則將可通過幾種方式運行,G20正在設計運算公式,以計算跨國公司的全球稅收,運算公式考慮的因素包括個人數據產生的收入及對品牌力(brand power)的貢獻。
此外,G20同時考慮一項計劃,參考跨國數字公司在各國的銷售額和用戶數等指標,決定成員國之間共享稅收的比例。
以臉書(Facebook)為例,它在全球的用戶量超過14億,其中,4.9億在亞太地區、2.7億在歐洲,1.8億在北美。不過,臉書將總部設在愛爾蘭,原因是該國的所得稅稅率較低。
如果G20通過新規則,臉書將依其在各國的用戶量,在當地支付企業所得稅。
與此同時,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G20的指導下,將分析新規則對每個國家稅收收入的影響、制定跨國公司在各國支付稅收的具體方法,以及確認哪些公司應遵守這項新規則。部份國家提議,新規則僅適用高利潤的行業。
此外,G20也將討論稅務避風港(tax havens)的問題,計劃設定最低稅率,以阻止各國間的減稅競爭、以低稅率吸引企業。
G20希望通過稅收改革能導致更公平的稅收分配,避免目前稅收集中在低利率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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