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外商投資法》從提出草案到表決通過,歷時僅三個月。中共倉促出台的這個法案,除不足以消除美方疑慮外,歐盟商會也批該法的具體條款措詞模糊。
中共全國人大閉幕當天(3月15日),《外商投資法》以2,929票贊成、8票反對、8票棄權高票通過,並於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
該法草案於去年12月23日交予中共全國人大進行第一次審議,12月26日在網上中共人大網站上公佈。草案於今年1月29日至30日進行二審,3月12日完成第三次審議,3月15日迅速通過。
德國之聲報道說,該草案從第一次提出到表決通過,歷時僅三個月,其速度之快相當罕見。按照慣例,中共要通過一部法律通常需要2~3年的時間。
外界普遍認為,中共倉促通過該法是向美國釋放妥協的信號,解決美方長期指責中共強迫外國企業轉讓技術,促進中美貿易談判早日達成協議,以阻止目前中國經濟快速下滑的趨勢。
但該法被指不足以消除美方的疑慮,不少美國政商界人士對該法提出質疑。同時,中國歐盟商會對該法的第四十條也提出批評。
該條款規定:任何國家或者地區在投資方面對中國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它類似措施的,中共「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該地區採取相應的措施」。
中國歐盟商會在其官網上發表聲明說,該條款允許政治問題影響投資者和政府的關係,讓中共有權針對貿易和投資夥伴採取單邊行動。此外,該條款措辭模糊,也增加了該法律給外國公司帶來的不確定性。
中國歐盟商會表示,爭議應通過世界貿易組織(WTO)等已經建立起來的國際機構來解決,而不是通過單邊反制措施。
擁有1600 多家公司會員的中國歐盟商會強調,中共的法律應將外國公司和中國公司一視同仁,不應在法律上區別對待。
中國歐洲商會主席何墨池(Mats Harborn)說,很顯然,這部法律被硬性納入本屆人大會議上審議,部份原因是解決中美談判桌上正在討論的問題。
中共曾在2015年討論過《外商投資法》,但是在審議過程中被擱置,新的《外商投資法》從提出到通過還不足三個月的時間。
2015版的草案共有171條,但新草案只有41條。分析人士注意到,新法案的措辭更籠統,更含糊。
中國美國商會政策委員會主席羅斯說:「這部法律的措辭和規定非常籠統,其中一些內容沒有涉及到,如外國投資佔百分比多少才稱得上是外國投資。」
而在華盛頓從事中美關係方面的諮詢分析工作的奧斯汀·羅威(Austin Lowe),更是在法律網站Lawfare上刊文批中共快速通過立法,應付美方關切的做法是失敗之舉。
羅威說,這會讓人擔心,中共會以海外投資遇阻對外國公司進行報復,即使其報復並非基於合理的安全方面的擔憂。
羅威還提及該法中有關國家安全的模糊性文字會給當局干預更大範圍投資活動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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