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法院週三(2月20日)判決瑞銀集團(UBS AG)嚴重稅務欺詐、洗錢和非法招攬客戶罪成,罰款45億歐元(約51億美元)。

瑞銀集團(簡稱瑞銀)的股價週三下跌2%。瑞銀否認上述不法行為,表示將對裁決提出上訴。瑞銀於1998年由「瑞士聯合銀行」和「瑞士銀行集團」合併而成,是全球最大的私人銀行,位於瑞士,資產規模達到2.4萬億美元。

本案一直受到歐洲銀行家的密切關注。近年來,法國政府加大力度打擊洗錢和跨境稅務欺詐等行為。

瑞銀週三收到的罰單總額接近其去年全年的淨利潤。45億歐元的罰款分別包括37億歐元罰款以及給法國政府的8億歐元的額外賠償金,而瑞銀2018年的淨利潤為49億美元。

「這個裁決不可理解,我們將上訴,」瑞銀總法律顧問馬庫斯·迪特勒(Markus Diethelm)在法庭外告訴媒體,「我們沒有看到任何事實和證據。」

上訴可能會使案件拖延多年,在提出上訴後,銀行不必支付任何罰金。

巴黎第二大學(Bank Pantheon-Assas University)銀行法教授蒂埃里·博諾(Thierry Bonneau)在法庭裁決結果公布前表示,「歐洲銀行家正在密切關注此案,並試圖評估他們對類似風險的暴露程度。」

這一案件從2012年就開始調查,至今已經調查6年多。《費加羅報》等法國媒體報導稱,法國檢方指控瑞銀集團於2004年至2011年期間,非法招攬法國富人到瑞士開設帳戶以逃避法國政府稅收,尤其是通過離岸公司、信託基金等渠道替客戶隱瞞並轉移未向法國稅務部門申報的資金,並為掩蓋法國與瑞士之間的資本流動情況而設立「陰陽帳本」。

此外,瑞銀還被控「協助客戶洗白沒有向法國有關部門申報的錢財」。

檢方表示,瑞銀派遣瑞士銀行家參加高爾夫錦標賽、古典音樂會和狩獵派對,以非法方式招攬新客戶。在活動時,瑞銀的銀行家會遞出不帶公司標識名片,並使用特定的計算機,這些計算機安裝可快速刪除數據的軟件。

檢察官告訴法庭,瑞銀「系統性」地為逃稅客戶提供支持,為逃稅進行的洗錢操作以「工業」規模計。

根據法國法律,若洗錢罪成,當事人可被罰一半的洗錢金額。據法國國家金融檢察院估算,瑞銀在此期間幫助法國客戶逃稅的金額可能超過100億歐元。

對於指控,瑞銀集團予以否認,稱未違反瑞士法律,也不知道客戶是否違反法國稅法。

檢方與瑞銀在2017年3月的和解協議談判中,因罰款金額(11億歐元)存分歧而破裂。瑞銀的律師曾表示,此案已被政治化。

法國並不是第一個起訴瑞銀的國家,此前美國有過類似案件。2009年,美國指控瑞銀幫助2萬美國客戶逃稅,雙方達成7.8億美元的和解協議。2014年,瑞銀跟德國政府也達成了3億歐元的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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