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共媒體熱捧的大陸反腐劇《人民的名義》涉嫌抄襲、剽竊一案,在一審敗訴後,原告李霞再次提出上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18日已受理。此消息還上了微博熱搜榜。

陸媒《新京報》18日報道,作家李霞2018年5月一審時表示,其根據自身經歷,從2008年6月起創作小說《生死捍衛》,於2010年9至11月間在《檢察日報》連載,且於2010年11月出版。

該劇編劇周梅森撰寫的小說《人民的名義》是2017年1月由北京出版集團出版發行。李霞發現,該小說在角色設定、人物關係,破案情節的推進及邏輯編排,情節、場景描寫與語句表達等方面,抄襲、剽竊了《生死捍衛》,且在刊發使用時未署其名,侵犯著作權;所以要求北京出版集團立即停止出版發行侵權作品。

李霞還要求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團在《檢察日報》、新浪網首頁向其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周梅森需賠償其經濟損失8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北京出版集團賠償其經濟損失20萬元;兩者共同承擔其為制止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但是,一審受理的北京市西城區法院,駁回了原告李霞的全部訴訟請求,稱通過具體比對發現,涉案兩部小說在破案線索的推進及邏輯編排、角色設置、人物關係、情節、具體描寫五方面不構成實質性相同或者相似。

一審敗訴後,李霞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上訴。18日,該法院通報,已受理此案。

消息一出,便引發網民熱議。「《人民的名義》再被訴抄襲」一度登上大陸微博熱搜頭榜。

網民議論說:「想想最近的北電各種事件,《人民的名義》就是諷刺,現實中根本就不會有侯亮平。」「感覺每一部爆紅的劇,好像都被訴抄襲。」「然而真正被抄襲的根本難以維權,只能放任罷了。」

「中國其實不是版權意識不夠,而是不想與人分利。我把你東西偷過來,就不用給你錢了,自己獨得名與利。」「《人民的名義》不是說根據真實事跡改編的麼?這還能存在抄襲?」「為甚麼現在的國產劇不是翻拍就出這種事兒?」

「有沒有抄襲不清楚,不下定論。但是評論裏某些腰板挺直喊『抄襲怎麼了』 的人,可真是夠了。」「這部劇肯定不會被判抄襲,不然不是打臉嘛。」「我想說啊,假如是真的抄襲,估計被抄襲的也不會勝訴吧⋯⋯」

《人民的名義》被訴抄襲已不是第一次。

2017年11月4日,作家劉三田(筆名南嫫)就曾起訴周梅森及製片單位等,抄襲其2010年6月發表的長篇小說《暗箱》,並要求停止播出、複製、發行以及小說出版、銷售等行為。劉三田向其索賠1800萬元,並要求電視劇馬上停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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