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多地政府以安全為由,禁用中國電訊商華為及中興的產品。創科局長楊偉雄昨日回覆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查詢時表示,港府在2016年至去年11月期間曾採購約190項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產品,總開支達176萬元,但沒有檢驗是否存有「後門程式」。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早前向政府提問,要求創科局披露政府使用華為技術以及中興通訊供應的電訊設備清單。創新科技局局長楊偉雄書面回覆提問時,提到政府採購網絡設備產品時,是以自行招標或通過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網絡設備及業務伺服器系統常備承辦協議》揀選合適產品,而制定相關協議時,主要考慮是產品的功能、兼容性、相關的技術和保安標準,以及供應商提供的支援,對品牌方面不會作任何規限。

楊偉雄未有透露產品清單,但承認自2016年2月至去年11月期間,政府各部門根據相關協議,採購約190件華為產品,包括連接網絡設備的交換器、路由器、光纖收發器、光纖電纜連接光纖、風扇模塊用冷卻設備等配件,開支約為176萬元。但他表示目前政府採購的網絡設備產品,為其它國際城市廣泛使用的品牌及型號,「不應藏有後門程式或其他不恰當的功能」,所以當局沒有加入這方面的額外檢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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