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把一個被冤判的死刑犯從槍口解救下來,她費盡心力,東奔西忙,從無望到希望,最終就要成功,豈料風雲突變,一場悲劇難免……

1

新聞部主任楊楊順著靠牆的過道,輕手輕腳朝禮堂側門走去。

在台上作報告的是新任省委宣傳部長。

對著講稿他已經念了快三小時,音量依然澎湃,精神頭絲毫不減。

座位上的同事們歪著斜著都在打瞌睡,只有坐在門邊的報社總編正襟危坐,本來就不大的一對眼睛瞇成了一條縫,似乎在聚精會神地聽。

快走!一道念頭閃過,楊楊跨步出門,卻又好像不放心似的回頭去看,剛好就見總編轉過背去,彷彿在向她聲明:我可是甚麼都沒看見呀!

楊楊暗自一笑:能不理解總編的苦衷?

每次在禮堂開會,開始時通常都會坐滿人,往往,會開一半,人走掉一半。宣傳部長是報社的頂頭上司,又逢新官上任,敢不給足面子?

報社領導層碰頭磋商後,緊急向全體人員宣佈:除非是得了急病再不去醫院就要或死或殘,一律不許中途退場。總編親自在出口把守,誰要違反,扣發全年獎金!然而,對楊楊,他卻不能不睜隻眼閉隻眼,誰叫她是自己太太的「閨蜜」呢!

當然還有一層不便說出的原因:正在台上滔滔不絕的李部長,是楊楊的老公。

楊楊來到停在路邊的一輛「奧迪A6」前,緩緩拉開車門,慢慢坐到駕駛位子上,她並不急於把車開走,目光平視前方,顯得心神不定。

剛才偷偷溜走時,會不會被老公看見了?

那可就糟啦!會議一結束,電話準會追來。

楊楊彷彿已經聽到老公尖起嗓門的那聲嚷嚷:「沒頭腦,你怎麼就不為我考慮!」

不難想像老公的憤怒:妻子帶頭離開會場,而且在眾目睽睽之下!難堪、丟臉,讓人笑話,新任部長何以立威?

楊楊煩躁地拍了拍面前的方向盤,心裏直呻喚:誰叫你一講就講三小時,居然還沒完!不能再猶豫了,楊楊發動了車:已經跟看守所定好了與哈明見面的時間,還要去省高級人民法院,敲定明天一早必須見報的調查報導。

說不定,哈明的母親現在正徘徊在看守所門口,等著她……

人命關天啊!當楊楊駕車駛出報社大門時,這幾個字塞滿了她腦袋。

2

看守所位於省城的南郊,開車約四十分鐘。

不出所料,哈母果然在,孤零零頂著火燒火燎似的陽光,身後是看守所緊閉的黑漆鐵門。

哈母年約五十歲,一張圓而大的臉盤,眼圈浮腫,臉皮焦黃,還算濃密的黑髮裏泛著灰白色,用一根素色條帶紮在腦後。滿臉的滄桑感,應是長期辛勞奔波留下的印跡。

猛然,楊楊就想:假如那天不把車停下,視而不見,任她跪在大雨中呢?

哈母望見了楊楊的車,表情慌張地奔跑過來。

楊楊剎住車,解開安全帶,正要起身相迎,擱在手袋裏的手機響了。

老公的電話追來了!楊楊心裏咯噔直跳,迅即掏出手機,用食指朝屏幕上的「結束」按鈕點去。

她實在不想再聽到老公尖起嗓門罵她「沒頭腦」的那聲嚷嚷,也不想面對老公的質問:「為甚麼要提前離開會場?」一旦脫口說出了原因,這些天她所做的全部努力,只怕都白費了!

楊楊拎起手袋跨出車門,微笑著向跑到跟前的哈母打招呼:「看把你急的,又聽見甚麼消息啦?」

「剛才看守所所長走出門來罵我,想趕走我。」

哈母喘著粗氣說:「就是這個人,因為哈明頂撞了他,便指使他的手下,把我兒子打得遍體鱗傷。我告訴他,我會天天來,直到你們把兒子還給我。忽然我聽見他說、他說……」

哈母哽咽起來。

「他到底說了甚麼?」楊楊連忙問。

「他要我明天去火葬場領哈明的骨灰。」哈母開始嚎啕大哭。

「不可能!」楊楊大聲說:「他是嚇唬你的,我馬上就要見到你兒子了。我已經說過多少遍,哈明死不了。」

哈母的哭聲在減弱。   「哈明沒有殺人,」突然她在楊楊面前跪下,接著一聲淒然的喊:   「冤枉啊!求求你了,快救救他!」

最初就是這聲淒然的喊,留住了楊楊。

3

三天前去高級法院辦事,天下大雨,地面積水橫溢。駛入法院的大門時,透過朦朦雨幕,她注意到有人跪在法院一側的街邊。等辦完事出來時,猛見那人依然跪在水裏。

這是一個中年女人,頭高高地昂起,神情是悲苦的,滿眼焦慮,雨水順著長髮流淌,濕透的衣服緊貼住身體。

或許是被眼前的一幕所撼動,當然還有做記者的本能,楊楊把車停在女人身旁,下車時撐開一把雨傘,為女人擋住雨,一面伸手想把她拉起來。女人沒動,目光警覺地盯著楊楊問:「你是誰?」

「我是記者。」

此話剛出口,那女人已抱住楊楊的大腿,隨後就聽一聲淒然的喊:「冤枉啊!求求你了,快救救他!」

楊楊決定送她回家。一路上女人敘說著她的苦難,淚水伴著不時的嘶叫聲:「哈明怎麼可能強姦未遂殺人,他是我兒子,我了解我兒子!」

後來在看守所裏見到哈明,楊楊的印象竟與哈母所講的全然一致:瘦弱,害羞,怯懦,手無縛雞之力,根本就不是犯那種罪的料。

死者是一位年僅18歲的女孩,跟哈明在同一家公司打工。出事那天,哈母忽然接到兒子的電話,說他不回家吃晚飯了:「媽,我有女朋友啦!」

哈明已經25歲了,這還是第一次談戀愛。哈母早年喪夫,與兒子相依為命,不禁喜出望外,覺也睡不著了,等著兒子歸來直到深夜,誰知等來的卻是晴天霹靂!

驚慌失措的哈明好半天才說清楚發生了甚麼事:兩人去了郊外的公園,天都完全黑了還在卿卿我我的散步,路過一僻靜的廁所,女孩進去解手,哈明在外面等。左等右等,仍不見女孩出來。哈明最終鼓足勇氣闖入,發現女孩赤裸著下半身靠牆而立,哈明上前拉她,邊叫了聲:「你怎麼啦!」   女孩往地上倒去,哈明趕緊抱住,這才發現女孩已經死亡!

兒子在母親懷裏哭了一夜。天還沒大亮,警察上門了。

當然這只是哈母一面之詞,難以斷定哈明是否殺人,但後續的發展引發了楊楊窮根究底的興趣:哈明被抓僅三個月就判處死刑,送省高級法院核准,卻沒了消息。

在隨後的半年中,執行死刑的命令隨時可能下達,始終沒有下達。

哈母幾乎天天跪在高院門前呼冤叫屈,無時無刻不擔驚受怕,因為每天都有可能是與兒子的永別。

同樣身為母親,同樣身為只有一個孩子的母親,楊楊能不懂得哈母內心的絕望、還有那不肯放棄的希望?

4

那天離開哈母,楊楊駕車又返回高院,直接走進了丁院長的辦公室。

十多年前,丁院長還在一家軍工廠做黨委書記時,就愛看楊楊發表在報紙副刊上的散文,探討人生呀、理想呀、生活的奧祕呀,之類。後來兩人發展成為好朋友,幾乎無話不談。

楊楊剛一說明來意,丁院長立刻調來卷宗,一面翻看一面問:「你為甚麼會關心這個案子?」

楊楊講了遇見哈母的經過。

丁院長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到底是做記者的,不過,我有話在先,可不能隨便寫啊。」

楊楊聽了淡淡一笑。

「這個案子辦的比較粗糙。」

丁院長把目光從卷宗上移開說:「三個月就判死,的確快了點。那個負責審訊的公安局副局長這樣下結論:『一看此人就不是好東西!』現場勘查混亂,開始時認為至少有兩個男人在場,為了早點結案又否定。哈明一直沒認罪,後來幾天幾夜不准他睡覺,用高壓電棍毆打,他才承認是他幹的。」

「既然有刑訊逼供,錯判的可能性太大,退回重審不就得啦!」

楊楊心頭一亮,彷彿看到了一線生機,又添一句問:「為甚麼要拖而不決?」

「沒那麼簡單。」丁院長沉吟了一下。

「半年前開會討論死刑犯的核准,各地加起來有二十幾個,在我的堅持下,放過了哈明。事後,壓力很大,這終究關係到整個公檢法圈子的福利,我難以再堅持。哈明之所以現在仍然活著,是因為還在等、等……」

丁院長變得吞吐起來,他抬眼看了看楊楊。

「該怎樣說呢,你要明白,這些報上來的死刑犯都是有『主』的人。」◇(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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