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底,因為領導蚌埠民運,我被關在看守所。由於飲食品質極為低劣,長年累月沒有菜吃,被羈押人員普遍生病,為了阻遏腹瀉,看守所特許家人送蒜頭消毒。一些有經驗的家長,會利用這個機會通風報信。

記得我們18號囚室,有幾個人家裏經常送蒜頭,特別是那個打死人的姓孟的。每次蒜頭送來,他都會找幾個人跟他一起剝蒜頭。一次有個傢伙突然叫起來,大家看過去,他果然剝出一張小小的紙條,大家後來都傳看,我也看到了。

我本來以為,這麼艱難地傳遞雞毛信,裏面一定有重要的內容,可是居然只有4個字:人已找到。

不僅外國人不可能理解這4個字的真實含義,大部份中國人恐怕也難以正確理解。

我也是經過與大家反覆討論,才明白這4個字的意思是:家人已經在公檢法找到幫忙的人,會重罪輕判,不要擔心被判死刑。

中共統治下,人們普遍墮落,任何事情都得找人,也就是通過熟人介紹,找到可以勾結起來,欺騙整個社會,而雙方獲得好處的人。

毛澤東時代,甚至你去中共指定的菜店買菜,只能買到又老又爛的,而如果你認識售貨員,逢年過節送點禮物,她就會拿出最好的菜給你,而且二斤算一斤。

果然沒幾天,孟的同案李調過來了。這可是犯了看守所的大忌,因為共產黨建立嚴酷的看守制度的主要藉口,就是防止同案犯串供。而現在看守所公然把他們調到一起,就是為了讓這兩個殺人犯串供,不僅是人已找到,而且都找到看守所來了。

原來孟的父親,是糧站站長。在八十年代以前,這可是一個重要的職位,能夠決定許多人是否會餓死,所以有許多社會關係。孟的女兒因此驕奢淫逸,偶然與一位鄰居發生衝突,就喊弟弟和男友兄弟,上去一口氣就把人家活活打死了。

孟站長十分諳熟官場規則,最後竟然使主犯——他的女兒,沒有受到任何處罰,他的兒子也僅僅判了5年,可謂手眼通天。

那時候不僅看守所羈押囚徒無期限,就連沒有一點罪證的收審站,關押人也沒有期限。除了推卸責任外,長期關押人的主要目的,是讓被關押的人的家人,通過各種社會關係找到他們,送上財物,他們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這種極端腐敗的司法制度,還造就出一大群職業罪犯,他們幾乎肆無忌憚地強姦盜竊詐騙搶奪,反正只要有關係戶,在公檢法或黨政軍裏有後台就行。

所以中國大量的犯罪,實際上是各行各業的犯罪份子,與中共犯罪集團,共同犯罪,從而分享犯罪利潤,魚肉人民。

如果從共產黨的統計數據看,似乎中國的犯罪率很低。實際上,中國的犯罪率世界第一,因為大部份犯罪,根本不立案,都被腐敗份子內部處理掉了。更何況,中共各級幹部幾乎都是腐敗份子。

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就是一個共產黨員肆無忌憚犯罪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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