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一宗10年前的離奇案件,竟然成為中國大陸新聞網站關注的新聞。
澎湃新聞這篇題為〈尋找湯蘭蘭:少女稱遭親友性侵,11人入獄多年本人「失聯」〉的報道,講述了2008年發生在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龍鎮的一離奇案件:14歲少女湯蘭蘭把全家人「送」進了監獄。
案件回顧
2008年10月,14歲的湯蘭蘭向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寫了一封舉報信,稱自己從6歲開始被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鄉鄰等十餘人強姦、輪姦,時間長達7年。當月底,僅有六十多戶人家的村子裏,陸續有16人被抓,最終包括湯蘭蘭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
2010年10月一審判決下達時,11名被告人就曾集體上訴,均否認全部犯罪事實,但二審法院在2012年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終,法院分別以強姦罪、強迫賣淫罪、嫖宿幼女罪等罪名對11名村民判處了刑罰。其中,湯蘭蘭生父湯繼海被判處了無期徒刑。該案被告人中有兩人係「零口供」定罪,湯蘭蘭的姑父劉長海是其中之一,他至今拒絕減刑,堅持申訴。
2018年1月26日,女孩的姑姑湯玉梅、母親萬秀玲與申訴代理律師付建一同上京,向高檢遞交申訴書。
這宗案件本身就比較奇特,疑點重重。更加怪異的是,這個10年前的舊案,如今卻被媒體熱炒,原因何在?眾所周知,在目前中共官方嚴控媒體的背景下,能夠在媒體上成為焦點的新聞,多少都有官方的意圖在內。
這宗案件本身疑點重重,由於官方對媒體的嚴控,外界很難從披露的案件信息本身判斷真相,只能夠從有限的信息來做出判斷。
可能是冤案的理由
網友總結此案可能是冤案的疑點之處如下:
從法律角度,女孩的陳述不符常理,當時作為一個未成年的女孩子,在報案陳述材料中,時間、地點、環境與事實不符;證人證言存疑,都是看守所同監捨其他嫌疑犯的證言,證明當事人串供和作案時的情景;所有被告人在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之後都翻供,稱口供是刑訊逼供所致,在開庭時也是翻供,不承認犯罪事實;沒有能證明犯罪的體液、毛髮等鑑定材料,以及現場確認等。
從常識角度,一個遭遇親人性侵的孩子怎麼還會被農村父母不遺餘力地送到鎮上去讀書?甚至還因為前一個學校「沒有英語」而轉學?而且女孩長年不在父母身邊,父母會把自己加害過的孩子送出去給機會報復回來?再次,女孩住在寄宿家庭的乾爹乾媽的說辭,明顯前後矛盾。
另外案件中的犯罪群體異常廣泛,除親屬外,還有寄宿同學的父親。如果說父母強迫其賣淫,親屬犯罪還比較方便,那麼距家較遠的寄宿地點,其同學的父親又如何跟湯蘭蘭產生交集呢?
據當地知情者反映,當時湯蘭蘭實際共指證了四十多人,但僅有1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還有二十多人未偵查,如果案件真實,他不理解為何會讓這二十多人逍遙法外。而且有村民錄下了湯蘭蘭敲詐其姑父的電話,錄音中她直接稱呼乾爹乾媽為爸媽,並表示這個事是他們說出來的。在公安機關的詢問筆錄中,也有她承認撒謊以及電話敲詐行為屬實的紀錄。
不是冤案理由
認為這個案件不是冤案的觀點則認為,很難想像看起來並沒有太多異常的狀態的女孩,究竟有多大的仇恨,才能夠做出誣陷父母、親人並致這些人於死地的行為?因此,輪姦案很可能發生了。另外,這個案件經過初審和二審,幾年時間,公檢法機構串聯、一起製造冤案的可能性也不大。
真相何處尋?
在一個正常的社會裏,無論再疑點重重、撲朔迷離的案件,即使最後能夠結案。但是,都可以在一個正常的環境下,在一個法律的平台上,得到最大可能的解決。
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是現代社會維持公平正義的基石。有不受政府控制的自由媒體的追蹤報道,最大程度上可以向民眾提供多方的真相;有著獨立的司法制度,提高了當事人獲得公正司法對待的可能性。
但是,在中共治下的中國社會,媒體沒有新聞自由,司法被黨控制,人們無法從媒體中得到真相,當事人無法從司法中得到公正。因此,如今的湯蘭蘭案件,很難找到真相。即使官方日後公佈所謂的結論和真相,也是出於統治方面和政治上的需要。
目前,案件辦理官方有了回應,五大連池市政法委關於湯某秋案情的回應稱,「湯蘭蘭的母親正在串聯炒作企圖翻案。」
因此,如果湯蘭蘭案件是真實的,我們可以從中看到,被中共摧毀了道德和傳統文化之後,中國社會禮崩樂壞、妖孽橫行的亂象,人心的魔變和人性的醜惡。如果此案件是冤案,鑒於人們對中共司法系統,長期徇私枉法製造冤假錯案歷史的恐怖記憶,以及現實的感同身受,中共的公檢法司幹出再大傷天害理的事情,也不會讓人感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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