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看過相,但從不迷信相士之言,因為我深信,沒有人會比自己更清楚認識和了解自己,而人生的過程,就是一個認識和了解自己的過程。當然,每人各自修行,是否得成正果,端看各人的造化,各有前因。低智下愚之人,一生只知怨天尤人,永遠自困囹圄,無法自拔,鬱鬱而終,實屬必然。

2009年,方蘇開畫展,以「我家我城,人與歷史」為題,為一批人物畫像,我是其中一個。方蘇要我寫一段文字,作為自我寫照,就是下列的一段,九年之後,自己重閱,原來仍然沒有更改的必要,儘管其實收歛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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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方蘇幾十年,卻不是深交,因為私下從無交往,相信方蘇認識的我,就是火紅年代的同道中人,是個社會運動分子。換言之,那是我的社會自我。

今次方蘇替我畫像,讓我第一次有機會從人家的角度觀照自己社會的一面,既客觀,復抽離,感覺是怪怪的,很有趣。

從形相來看,我覺得畫得不像,認為自己對照鏡子,應該好看和年輕一點。但就神髓而言,方蘇畫筆下的Q仔,可能就是多年來不少朋友和相識對我的看法——自信、張揚、尖銳、肆無忌憚、口沫橫飛,說到得意忘形之際,就自動情緒高漲,完全豁了出去,有如脫韁之馬,一發不可收拾。

人有多個面相,畫像的我,只是其中的一面,但也是真實的一面,教人家認識我之餘,也讓我加深了對自己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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