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中華歷史上最為風雅富庶的王朝。一部《東京夢華錄》,一卷《清明上河圖》,留存了它太平日久、人物繁阜的末世繁華,此後便是衰敗之始。宋人認為,徽宗朝的「北宋六賊」,正是導致宗社之難的歷史罪人。

當金兵南下,虎視京城之際,徽宗為避兵燹,匆匆退位。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太學生陳東上書繼任的欽宗,指斥前朝六大奸臣,認為「宜誅六賊,傳首四方,以謝天下」。其中,禍主弄權、結黨營私的宰相蔡京乃是六賊之首,最為後人熟知。

蔡京一生歷經神、哲、徽、欽四朝,四度為相,專權近二十年,可謂元老重臣,榮顯至極。然而他生前便被大臣上疏十四宗罪,罔君父、廣費用、變法度、喜導諛、窮土木等,無一不是禍國殃民之舉。故最終蔡京自食惡果,活活餓死於流放途中,身後更被載入《奸臣傳》,身死名裂。

周旋黨爭,反覆小人

蔡京負才子名,善書法、文章,不僅有機會名列書法四大家,其作品更為宋天子所珍愛。24歲時,他金榜題名,登進士第,歷任錢塘尉、舒州推官、起居郎等職;因出使遼國有功,與其弟並為中書舍人,掌管擬寫詔令,成為朝廷美談;繼而一路升遷,於元豐年間轉為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

他亦有宰相才,神宗宰相王安石、哲宗時的王珪與呂公著,皆讚賞他的政治才能。宋人重文輕武,蔡京本可在朝中做一番事業,或在藝文領域開創一片天地,但遺憾的是,他才高德寡,甫入官場便急於鑽營,周旋於新舊黨派之爭,毫無節操尊嚴可言,初露奸佞狡猾的本性。

起初,蔡京是以變法派的面目立身朝廷,支持王安石在熙寧年間的一系列新政,並通過他的弟弟、王安石之婿得其賞識。至哲宗朝初期,太后臨朝,在新法實施出現諸多弊端的情況下,重用反對變法的司馬光為宰相。司馬光在任時,盡廢新法,並要求各地在五日內恢復差役法,代替王之僱役法。

蔡京見風使舵,當同僚們埋怨時間太緊時,他率先在轄地開封各縣完成法令的變更。司馬光得知蔡京雷厲風行的執行力,大加讚許:「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然而他很快被諫官彈劾懷奸邪、壞法度,被調任外地。

而哲宗本人傾向新法,於紹聖元年(公元1094年)起用張惇等變法支持者。張惇為相,率百官商議新政舉措,長時間不能做出決策。這時的蔡京有幸重回朝堂,見新法再受重視,立即拋棄舊法,向張惇建議:「按照熙寧新法施行,還有甚麼需要商議的?」

關於是否推行變法改革,朝中文官大致分為變法派與保守派(或稱新、舊黨),兩股政治力量隨執政者意志而消長。十年之內,蔡京如變色龍一般,先後依附不同黨派的司馬光與張惇,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為有識之士所鄙夷。因而在徽宗初即位時,年過半百的蔡京,遭彈劾一貶再貶,最後被罷去一切行政職務,閒居杭州,其官運亦跌至谷底。

宋徽宗趙佶畫像。(公有領域)
宋徽宗趙佶畫像。(公有領域)

投君所好,媚上專權

宋徽宗即位之初,尚有心做一位明君,欲繼承父兄遺志推行改革,因主持朝政的太后支持保守派而難伸其志。而他本身又是位雅好文藝的才子皇帝,生性風流輕佻,很快便按捺不住本性。他欲蒐羅民間古玩字畫,在杭州設「供應局」,並派寵信的宦官童貫任供奉官,赴江浙一帶獵奇尋珍。

善於投機的蔡京迅速捕捉到絕佳的「翻身」機會,備厚禮賄賂、結交童貫。童貫在杭州盤桓數月,蔡京便日夜陪伴,助其尋訪、鑑賞書畫,極盡巴結、諂媚之能。而他的作品同樣是童貫求之不得的珍品,遂得以源源不斷地送入宮中。他還通過童貫結識受寵信的宦官與道士,讓他們時常為自己美言,成功地引起徽宗的關注。

崇寧元年(公元1102年),即徽宗登基的第三年,蔡京被徵為定州知州,同年便召回京城,拜為右丞相。詔命下達那日,徽宗在大殿召見他,表達「紹述父兄」的理想:「神宗創法立制,先帝繼承,卻兩遭變更,國家大事還未確定。朕欲實現父兄遺志,卿有何指教?」蔡京為了謀權固寵,立即成為堅定的變法派,叩頭謝恩,表示願以死效力。

於是,他成為徽宗在藝術與政治上的雙重「知音」,次年二月便拜為左丞相,位在百官之首。一年之內,蔡京連跳三級,從一個放逐賦閒的散官,一躍成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當朝權貴。徽宗於中書省特設講議司,命蔡京主事,讓他成為變法的主導者。蔡京再獲重用,天下人皆拭目以待,希望他能重振朝綱,通過改革為大宋帶來新氣象。

而真實的情況是,蔡京假託變法之名,卻無一事合乎前朝法度,反而將手中職權作為迷惑天子、黨同伐異的工具。他親自任免官員,將其黨羽置於要職,負責宗室、國用、商旅、賦調等重大國事。對於不附己者,蔡京將他們或削職、抓捕、流放,直到大權在握,朝廷內外再無反對之聲。

苛徵暴斂,以濟君欲

或許由於前朝君臣政策反覆,理財不當,徽宗初年竟出現國庫極度空虛的窘況。蔡京當權可謂「臨危受命」,針對茶法、鹽法、方田、漕運等多方面進行「經濟改革」。王安石之法發展至徽宗朝,已無太多富國強民的意義,並淪為小人聚斂財利的工具。蔡京發明的謀取暴利的茶鹽二法,對百姓造成的苦難尤甚。

在茶法的改革上,蔡京允許商人與茶農直接交易,但必須購買官府壟斷的茶引(一種運銷資質)及盛茶器具。官府不僅從中獲取高額的茶引收入,並且強令商人在買茶、販茶之地重複買引,而茶租不減,令商人皆視茶法如傷人猛虎。

鹽法取利更甚於茶,蔡京的鹽鈔法,命鹽商向官府購買鹽鈔資質,管理上與茶法相似。然而在實行過程中,他多次改變鹽鈔,時常出現購鈔而鹽未給、新鈔代替舊鈔、再輸錢購新鈔的惡性循環。宋史載,無數家財數十萬貫的人家,受此鹽法連累,朝為富商巨賈,夕則破產變成乞丐,更有那絕望者投水或自縊輕生。

經過蔡京的改革,北宋財政似乎實現成倍的增長。但這種做法,實為通過搜刮民脂民膏帶來短暫的經濟繁榮。《宋史·食貨志》載:「異時一日所收不過二萬緡,則已詫其太多,今日之納乃常及四五萬貫。」然而,因茶引、錢鈔的售賣大權屬於中央,其稅收亦不許地方支用,因此蔡京不過是用強徵暴斂的方式,將天下財富盡歸京師,收作天子私財。而大宋巍巍基業,正在這些苛捐雜稅中逐漸走向衰落。(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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