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冠縣女企業家蘇銀霞此前因借高利貸無法還清餘款,她和兒子于歡被11人的催債團夥控制、侮辱,由於警方不作為,于歡憤怒拿刀捅催債團夥,造成1死1重傷2輕傷的血案。于歡近日被以故意傷害罪判無期徒刑,引起輿論極大震盪。社會輿論幾乎一邊倒地站在于歡一邊,並譴責警察的不作為,輿論也逐漸將焦點轉向高利貸與黑社會背後的保護傘。

3月23日,《南方周末》率先拋出山東「辱母殺人案」報道,成為大陸各大媒體刷屏的熱點新聞。

「辱母殺人案」

綜合《南方周末》報道及當事人陳述,血案發生於2016年4月14日。蘇銀霞創辦的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下稱「源大工貿」),因公司資金困難,曾向地產公司老闆吳學占借款135萬元人民幣的高利貸,約定月利息10%。

蘇銀霞在支付本息184萬和一套價值70萬的房產之後還欠17萬欠款。

為了逼債,2016年4月13日,吳學占讓手下人大便,並將蘇銀霞按進馬桶裏,要求還錢。深感恐懼與絕望的蘇銀霞4次撥打110和市長熱線。警察過來了解情況後就離開,蘇銀霞試圖跟警察一起離開,卻被吳學占攔住。

第二天,催債手段升級。杜志浩等11位催債人員將蘇銀霞和于歡母子二人控制在源大工貿的接待室,用盡各種污辱手段,辱罵、抽耳光、鞋子捂嘴。

源大工貿職工劉曉蘭看到,蘇銀霞母子兩人瑟瑟發抖,于歡試圖反抗,被杜志浩抽了一耳光。杜志浩還故意將煙灰彈在蘇銀霞的胸口。杜志浩甚至脫下褲子,露出生殖器,當著22歲的兒子于歡的面污辱蘇銀霞。被按在旁邊的于歡咬牙切齒,幾近崩潰。

有工人看到後,找人報警,來了3位警察,多位現場人員證實,警察進入接待室後說了一句「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隨即離開。

這期間,接待室內發生騷動。職工劉曉蘭表示,看到警察離開,情緒激動的于歡站起來往外衝,被杜志浩等人攔下。混亂中,于歡從接待室桌子上摸出一把水果刀亂捅,杜志浩、嚴建軍、程學賀、郭彥剛4人被捅傷。杜志浩腹部中刀後自行駕車離開,後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2人重傷,1人輕傷。

不久,第二輛警車趕到源大工貿,警察讓于歡交出刀子,並把他帶到派出所。

于歡案發後,蘇銀霞因一宗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也被警察帶走。

近4個月後,吳學占因涉黑被聊城警方控制。杜志浩是吳學占涉黑組織成員之一,被刺前涉嫌曾駕車撞死一位14歲女學生並逃逸。

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法院不以正當防衛判決的理由是,于歡及其母親的「生命健康權被侵犯的危險性較小」,「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

趕在最後一天上訴

目前,于歡已提出上訴。于歡的上訴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清利告訴媒體,已在2月24日,趕在上訴期最後一天提起上訴。此案一審中,自首沒有認定,對方涉黑的問題沒有認定,警方也存在涉嫌不作為的成份。此外,死者也有因自身因素耽誤救治的情節。

殷清利表示,根據于歡及其姑姑的強烈要求,將來會準備先打一個行政官司,起訴當地派出所不作為的行為。

判決引眾怒 當局急補鍋

該案一審判決引發眾怒,在強大社會輿論壓力下,當局緊急出動「補鍋」。山東省高院受理該案上訴。最高檢察院對外發出通告稱,對于歡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將予以審定。

輿論一邊倒力挺于歡

目前,社會輿論幾乎一邊倒地站在被告人于歡的一邊。

《新京報》社論《司法要給人倫留空間》:人的生存條件不僅包括肉體生命的存續,還包括底線人格尊嚴的保留。踐踏人格底線,當著兒子面羞辱母親,直接威脅到人的基本尊嚴感受,很少有人能夠容忍。

警察到場後撂下一句「要賬可以,不要動手打人」的話旋即離開,加劇了于歡的絕望和恐懼。這種不作為,是他選擇私力救濟的直接動因。對涉嫌失職的警察,該追責的應追責。

紅網的評論《沒有人情味的判決令人齒冷》:反觀現實,此事件中所有的一切都顯得那麼違背人性,此前荒誕的法律結果更是打擊著人們心中對正義和良善最基本的理解。有那麼一刻,我覺得從小耳濡目染接受的忠孝、善良、友愛、公正等觀念在此次事件中統統消失。

鳳凰網的評論文章認為,警察的失職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一個救助不了弱者又不允許弱者自救的社會,是何其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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