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名立法會議員去信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希望與對方會面,並就律政司以什麼準則放棄向「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提出起訢等事項交換意見。
立法會議員郭榮鏗、邵家臻、張超雄、楊岳橋,昨日就律政司撤銷起訴張健華一事,去信刑事檢控員楊家雄。他們強調尊重律政司主管刑事檢控工作的獨立性,亦無意干預律政司就案件的決定。但事件引起公眾關注不法之徒可以利用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或智障人士無法於庭上指正的弱點,加害弱勢者並難以受檢控及容易脫罪。
他們希望楊家雄回覆就該案件而言,律政司以甚麼準則放棄向張健華提出起訢?律政司有否措施防止類似情況再發生?以及就法律改革委員會於2009年就《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傳聞證據》作出的改革建議,包括在案件涉及聲述者基於身體或精神狀況的緣故不適合作為證人的情況下接納傳聞證據,立法進度為何?他們又希望可以與盡快與楊家雄會面,就上述問題交換意見。
早前有傳媒報道,葵涌私營復康中心「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在2014年與一名智力僅相當於8歲的殘障女院友非法性交,但因女院友無法出庭作供,律政司因此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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